华东政法大学民商法学科于1984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是上海市和上海市教委重点学科。学科汇聚了一批拥有国际视野和较高专业水平的教师,教学和科研能力一流,在上海乃至华东地区的理论界和实务届有重要影响。
在傅鼎生教授等老一辈优秀教师的引领下,团队长期耕耘于教学一线,遵循 “科研促进教学,教学反哺科研”的理念,在教学育人、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均取得了不俗的成绩。
育人为本 教学成绩斐然
华东政法大学民商法学科教师团队以上海市重点学科“民法与知识产权学科”的骨干成员为班底,学科负责人现为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院长金可可教授。学科目前拥有上海市十大中青年法学家3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1人、上海市领军人才2人、曙光学者5人、浦江学者3人、上海社科新人2人、晨光学者1人、上海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2人。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2人,理事5人。民商法学科入选上海市教委重点学科,并建设形成六大研究机构:民法研究中心、德国私法研究所、韩国法研究中心、欧洲法与罗马法研究中心、比较民法与判例研究所、中老龄化问题研究中心。
民商法学科团队承担华东政法大学全校民法专业课程的教学任务,每学期授课超过2000人次,始终把教学放在第一位,是学科的核心价值观。在傅鼎生教授等前辈的引领下,不仅所有教授坚持为本科生授课,多位学科成员还以多种形式义务举行读书会,主动为学生加课。为了提高授课的协调性,学科成员还自发利用业余时间开展集体备课活动。
团队的坚守与付出得到了华政学子的普遍肯定——平均每年有三名以上学科成员荣获校“我心目中的最佳教师”称号(每年评定10人),其中傅鼎生教授、金可可教授更是分别十三年、十二年蝉联。团队成员中,获宝钢优秀教师奖2人、霍英东青年教师奖1人、“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2人、上海市教书育人楷模(提名奖)1人、上海市育才奖1人、首届上海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一等奖1人、“海外名师”1人。
设立上海市精品课程、上海市教委重点课程、上海市高校示范性全英语教学课程等多门,完成国家级规划教材、上海高校本科重点教改项目等多项。培养的学生在《法律科学》《环球法律评论》《现代法学》等核心期刊发表论文多篇,荣获中国法学青年论坛征文一等奖、全国民商法博士论坛一等奖、长三角法学研究生论文竞赛一等奖等优异成绩。大量的博士、硕士研究生获得国家资助,前往海外名校访学深造。
教研相长 科研成果丰硕
在教学和实践中激发出的创作灵感转化为了大量的科研成果:近年来,学科成员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权威刊物共发表文章12篇(11篇系70或80后成员作品);在CLSCI论文发表数也一直名列前茅,其中2015年名列全国第五名,2016年名列全国第三名,2017年名列全国第六名。
此外,学科成员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4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2项、一般项目3项、青年项目3项。近5年出版专著、译著19本;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1项,上海市哲社优秀成果二等奖3项、三等奖2项,上海市法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1项、三等奖5项,董必武青年优秀成果奖提名1项。
建言献策 发挥智库作用
学科重视将科研成果应用于实践当中,“关于依法取消本市驾校强制培训的建议”“关于制定《上海市罕见病防治与药物条例》的建议”“关于我国大数据产业发展的建议”“直销行业经销商监管问题研究”等18份书面意见获政府相关部门批示、采纳。学科成员积极参与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为司法实务部门开展业务培训;注重对社会公众的普法宣传,接受央视、东方卫视等媒体采访,参加上海市“市民与社会”等节目做普法宣传,在社会上取得了良好的反响。
学科成员担任多个政府部门的顾问专家,提供专家咨询论证。以傅鼎生教授、金可可教授为代表的学科成员所提出的专家意见,既照顾到转型阶段社会治理的特点,也始终坚持民法学术秉持的基本价值与原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草案)》征求意见过程中,学科成员于2016年先后参加了中国社科院民法典编纂小组、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专家会议及婚姻家庭编工作组会议、全国人大法工委民法典编纂专家上海座谈会,积极主动反馈意见并提出科学性的建议,并在2016年7月形成《民法典总则征求意见稿若干意见》。2017年《民法总则》施行后,学科成员又针对《民法典各分编(草案)》提出了系统的修订意见,提交全国人大法工委,为《民法典》的科学制定贡献了自己的一份力量。
(来源于《上海法治报》,记者 徐慧,2020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