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我校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合作签约仪式在长宁校区举行。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志君,我校党委副书记、校长肖凯出席仪式并讲话。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曾学原,党组成员、四川法官学院院长赖波军,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陆卫民及双方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仪式。仪式由我校党委副书记韩强主持。

仪式上,在肖凯、陈志君的共同见证下,赖波军与韩强分别代表双方签署合作协议。根据协议,双方将立足各自优势,在法治人才培养、法学理论研究、司法实践教学等方面开展务实合作,共建协同育人平台,推动法学教育与司法实践深度融合。陈志君、肖凯共同启动 “华东政法大学法学研究与实践基地”,搭建起人才共育、科研共研、资源共享的实践平台。

陈志君在致辞中回顾了自己作为我校校友的求学经历。她表示,此次率四川高院调研组来沪考察学习,将加强院校合作作为重要内容,这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人才培养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精神的具体行动。她介绍了四川法院系统队伍建设和院校合作情况,并就深化双方协作提出三点期望:一是秉持协同理念,培育高素质法治人才。二是联合开展课题攻关,深化新时代审判理论研究,共同推动中国审判学自主知识体系建设。三是秉持高水平开放理念,共同提升涉外法治能力,发挥我校涉外法治先发优势,推动四川法院的涉外审判能力迈向更高水平。
肖凯介绍了学校开展法学教育综合改革的探索。他表示,学校聚焦“法科一流、多科融合”,以实践为导向、以人才培养为核心,回归大学育人本质,加强法学教育与司法实践的深度融合。围绕落实双方协议,他提出,结合四川法院审判工作特色共建实践课程,把四川高院的司法经验和司法探索带入高校课堂;围绕四川法院审判中面临的现实问题联合开展课题研究,共同为中国法治研究建设提供智力支持;依托学校法学教育资源优势,为四川法院法治人才建设贡献力量。
韩强表示,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作为西部地区司法实务的重要阵地,在履行审判职能、服务保障国家战略、审判理论探索、专业化审判建设等方面资源丰富、成果突出,与学校有着良好的合作基础。双方签署合作协议,标志着双方合作迈出实质性一步,未来将在法治人才培养、课题联合攻关、实践教学平台构建等方面持续深化。

会后,陈志君院长一行实地走访长宁校区,察看校园办学环境、学科建设情况,了解法学人才培养与涉外法治建设成果,近距离感受学校深厚办学底蕴。
来 源 | 社会协同合作处
编 辑 | 罗林哈 责 编 | 曹 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