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下文简称《生态环境法典》)。近期,经济法学院环境法教研室通过媒体访问、会议研讨、课题研究、论文发表和教材编写等多种形式,大力推进《生态环境法典》的宣传贯彻。
法典通过当天,经济法学院环境法教研室张璐教授接受上海市人民广播电台“长三角之声”栏目访谈,围绕法典编纂的时代背景、《生态环境法典》与《民法典》的区别、法典如何贴近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态环境权益、绿色低碳发展编的立法创新等问题,对《生态环境法典》进行了全面的体系化解读,为法典的普及提供专业支持。

3月15日,其应邀参加“第一届生态环境法典论坛”,以“《生态环境法典》生态民生观的体系化表达”为主题进行大会发言,并在会后接受《中国社会科学报》采访。他还在最高人民法院2025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以修复为导向的生态环境治理责任研究”开题论证会中,作为课题共同主持人代表课题组介绍了课题研究背景、研究思路、研究方法、课题设计和方案实施等工作展开情况。

近年来,经济法学院环境法教研室立足国家生态环境立法前沿,围绕《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展开科研与教学工作,先后在《法学研究》《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学报》等期刊发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法律协同观》《环境法独立性阐释与环境法典编纂》《生态环境法典编纂中的领域法认知误区与矫正》等系列学术论文。其中,《生态环境法学》目前即将进入北京大学出版社的编辑流程,有望于8月份正式出版,将成为国内《生态环境法典》出台后最早一批出版的配套教材。
来 源 | 经济法学院
编 辑 | 申建华 责 编 | 曹 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