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座主题:《生态环境法典》中的环境损害及其对应义务的配置逻辑——基于实践法理学之法权说的解读
主 讲 人: 郭延军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副院长
与谈人: 焦艳鹏 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彭 峰 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环境法室主任、博士生导师
孙煜华 中国法治战略研究院副院长、教授
主持人: 彭桂兵 华东政法大学科研处副处长、教授
讲座时间:2025年3月20日(周五)14:00
讲座地点:松江校区明镜楼第五会议室(B217)
本次讲座通过“bilibili”在线进行,请提前下载APP或者通过官方网址进入:http://live.bilibili.com/24585258
华东政法大学科研处 B站ID:24585258
讲座简介:
《生态环境法典》中的环境损害,其实质是环境法权损害,可以区分为环境权利损害和环境权力损害。环境损害的类型不同、环境损害的致害来源不同,法典所配置的环境法义务也不同。法典为环境损害所配置的义务呈现出三个特点:主要为环境权力损害配置义务;第一性义务和第二性义务并重、公职义务和个人义务并重、积极义务和消极义务并重;第二性义务重点配置行政责任,兼及民事责任、刑事责任,隐含宪法责任、宪法相关法责任。应在宪法框架下的整个法义务体系中考量法典环境损害之义务内容的实施。
有鉴于此,华东政法大学第83期“东方明珠大讲坛”有幸邀请到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郭延军教授主讲“《生态环境法典》中的环境损害及其对应义务的配置逻辑——基于实践法理学之法权说的解读”。
本期“东方明珠大讲坛”也十分有幸邀请到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最高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检察研究基地主任焦艳鹏,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环境法室主任、博士生导师彭峰,中国法治战略研究院副院长、教授孙煜华担任与谈嘉宾;华东政法大学科研处副处长、教授彭桂兵担任主持人。
“东方明珠大讲坛”是我校落实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精神,立足“学术兴校”发展模式和“多科融合”发展格局,由科研处牵头打造的代表本校最高级别、覆盖全校所有学科、具有学界美誉度、产生全国影响力的一流学术殿堂,旨在营造浓厚的科研氛围和高雅的学术氛围,带动全校高水平科研成果、高层次科研项目、高级别科研获奖取得进一步突破。本期“东方明珠大讲坛”由华东政法大学科研处主办。
本次“东方明珠大讲坛”为广泛惠及校内外师生,将同时通过“bilibili”在线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