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我校与长宁区人民政府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举行。在校党委书记王宏舟、区委书记张伟的见证下,校党委副书记、校长肖凯和区委副书记、区长刘平代表双方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作为新中国创办的首批高等政法院校之一,我校发端于长宁、成长于长宁。多年来,双方始终并肩前行、携手共进,构建覆盖战略研究、法治实践、人才培养、社会治理、城市更新等多维度的深度战略伙伴关系。
当前,长宁立足“虹桥源、国际范、数字化、精品型”的城区特质,正在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稳步推进虹桥国际中央法务区联动创新区建设,着力打造“涉外法律服务集聚地、航空争议解决优选地、法律科技创新策源地、国际法治研究标杆地、法治人才兴业首选地”五大核心高地,释放“最虹桥”法治效能。我校拥有深厚的法学底蕴、顶尖的智库资源和丰富的人才储备,与长宁地缘相近、使命契合,通过区校合作能够将学术资源转化为法治建设的实践动能。
根据框架协议,双方将在深化大虹桥国家重点战略的法治保障、深化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实践基地建设、深化一流法治政府建设、深化法治营商环境建设、深化就业创业工作协同合作、深化公共法律服务全面合作等六个核心领域,开启全方位、深层次、常态化的协同合作新篇章。
此次签约,我校和长宁建立全方位、深层次、常态化的战略合作关系,这既是双方立足区域高质量发展需求、发挥区校不同资源禀赋优势的战略抉择,更体现了双方服务国家法治建设、打造更高品质法治上海的责任担当。

王宏舟在讲话中表示,此次签约共同开启我校与长宁区人民政府新一轮战略合作的全新篇章。“十四五”期间,我校与长宁区合作形成“苏河华政湾”标志性项目,让高校在空间形态上融入区域和城市发展。
未来,我校将持续发力,聚焦服务贡献,找准学科突破、转型、交叉融合的亮点和着力点;聚焦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实现人才“集聚、培养、应用”一体化;聚焦人才队伍主线,深化校地人才联动;聚焦深度融入,提升长宁校区开放功能等四个方面,与长宁携手,为上海“五个中心”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张伟在讲话中强调,我校是法学教育的“东方明珠”,长宁和我校同属一域,地缘相近、人缘相亲,在数十年的互动协作中结下深厚渊源。今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双方将紧密携手,以优势互补服务国家重大战略;以创新互联打造法治营商高地,一同深化法治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以治理互动树立人民城市标杆,深化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
立足新的起点,长宁将以最大的诚意、最实的举措、最优的作风,保障合作项目顺利推进,推动双方的战略合作迈出坚实步伐、形成区校合作典范。

肖凯表示,我校作为新中国首批政法大学,也是上海市属本科高校教育综合改革的5所试点高校之一。学校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高水平市场经济法治保障、超大城市社会治理三大重点改革领域中已开展了诸多新探索。长宁区正打造法治政府和法治化营商环境示范区,这也正是学校本次综合改革在人才培养中的重点方向。
未来,学校将通过人才培养、实习实训等合作方式,进一步加深沟通、实现双向赋能,为长宁区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库支持。

刘平表示,期待通过本次战略合作,能够将长宁的区位优势、实践资源与学校的学科优势、智力资源紧密结合起来,共同打造区校协同示范平台。
近年来,长宁区以优良法治环境助力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以高质量法律服务助力高水平对外开放,以法治创新赋能科技创新和产业焕新,坚持深入推进法治城区、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以高水平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去年,长宁成功入选第二批上海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区,未来将有更多自贸区政策落地长宁,希望与我校一起抢抓政策机遇,用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为企业“走出去”保驾护航。

校党委副书记韩强、副校长周立志,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震,副区长马士威参加签约仪式。
今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我校与长宁的此次签约是对过往深厚情谊的续写,更将推动双方合作迈向更深层次、更宽领域、更高质量的新阶段。
来 源 | 上海长宁、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
编 辑 | 罗林哈 责 编 | 曹 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