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法学院校教育培养机制”要求。近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三中院(知产法院、铁路中院)】与我校共商共建院校创新合作研究平台。此举不仅是上海打造法治高地、服务国家对外开放战略的重要举措,更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法治建设的创新探索。
我校党委副书记韩强和上海三中院(知产法院、铁路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军华出席,上海三中院(知产法院、铁路中院)政治部副主任卢晓红主持会议。上海三中院(知产法院、铁路中院)、我校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我校科研处处长陆宇峰简要介绍了相关情况并对双方合作的美好前景进行了展望。2024年12月,上海三中院(知产法院、铁路中院)与我校签署了《关于法治教育及法学智库建设合作协议》,此次双方共商共建院校创新合作研究平台是双方共同推进协议落实的新成果,旨在通过院校协同合作,构建以实践指导为主、兼具理论深度的法治研究体系,为上海打造社会保障高地、服务国家对外开放战略贡献力量,为高层次、复合型法学人才培养创造真实的场景,直面真切的需求,提供真正的帮助。
刘军华强调,院校创新合作研究平台不是务虚平台,而是聚焦具体问题、解决务实难题的实践载体,是人工智能时代下推进法学制度革新的突破性尝试。具体而言,一是要勇担科技时代法治使命,直面人工智能发展与现行法律体系滞后性的现实矛盾,以前瞻性视野和创新性探索,为人工智能时代的法治建设筑牢制度根基、提供实践指引;二是要深化院校协同优势互补,推动法院司法实务人才与高校学术研究人才深度交流,通过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开展项目化专题研究,促进“司法实践中发现的新问题”与“学术研究中形成的新理论”碰撞融合,提出好问题,研究真问题,排除假问题,输出兼具学术深度与实践意义的研究成果,打造有影响力的学术品牌,推动司法实践成果的转化应用;三是要完善开放共享运行机制,打破资源壁垒、汇聚多方智慧、凝聚法治建设合力,让创新合作研究平台成为持续赋能法治创新、注入持久动能的重要载体,为新时代法治建设提供坚实支撑。
韩强在讲话中指出,从双方2024年12月签订合作协议,到2025年7月开展党建共建,再到今日共商共建创新合作研究平台,双方合作“步步坚实、层层深入”。他强调,合作研究应当紧扣三大核心目标:落实“法治人才培养要以实践为导向”的要求,推动高层次实务人才深度参与教学,构建司法实践与课堂教学紧密衔接的机制,助力华政人才培养综合改革;服务上海“五个中心”建设,聚焦涉外法治、市场经济法治、超大城市社会治理等重点领域,以学科交叉融合破解实践难题,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推动法学与科技深度融合,顺应学科边界动态调整的趋势,重构适应时代需求的学科体系,提升法学教育与人才培养的创新力和实践契合度。他期待,在双方的共同努力下,将创新合作研究平台建设成为“未来法治场景化运行的试验田、项目化推进的主战场、人才培养创新的新基地”,持续产出高质量研究成果,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院校创新合作研究平台的建设,是司法机关与高等院校的强强联合,是破解新时代法治难题的创新实践,更是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的重要举措。双方将以“服务法治实践、引领法治未来”为使命,推动司法智慧与学术智慧同频共振、实践需求与理论创新同向发力,既为上海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坚实法治保障,也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来 源 | 国际金融法律学院
编 辑 | 申建华 责 编 | 曹 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