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第三届社会法前沿论坛暨“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二”(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二”)的理论与实务研讨会在长宁校区举办。研讨会由我校经济法学院、上海市律师协会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主办,我校社会法研究所承办,专家学者、法律实务工作者、高校师生等80余人参会。
我校经济法学院院长钱玉林,上海市律师协会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主任陆敬波先后致辞。钱玉林在开幕式上指出,随着劳动用工形式日益复杂,劳动争议持续高发,《司法解释二》的出台正是对社会现实需求的精准回应,为处理劳动争议提供了有力支持,此次会议具有重大现实意义。陆敬波用“理论与实务的双向奔赴” 来概括本次研讨的价值,强调《司法解释二》值得深入研究,期待通过论坛促成理论界与实务界的深度共识。
研讨会分为上下半场,共包含四个主题,分别针对“《司法解释二》与本市劳动争议裁判实践的衔接”“《司法解释二》与灵活用工”“《司法解释二》与劳动合同订立”“《司法解释二》与劳动合同解除”展开讨论。上海市律师协会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周开畅、上海市律师协会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洪桂彬、徐汇区劳动人事仲裁院院长蹇鲁、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张颖慧、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粟瑜、我校经济法学院讲师刘琦、上海市律师协会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庞春云、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朱军、上海市律师协会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李华平、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讲师李干、上海政法学院司法研究所讲师刘洁、上海政法学院司法研究所讲师孟现玉、上海市律师协会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钱明辉等专家学者参与研讨并发言。
闭幕式上,我校经济法学院副教授、社会法研究所所长李凌云对研讨成果作全面回顾和总结。她指出,《司法解释二》的出台体现了劳动关系管制与自治的再平衡,并对《司法解释二》中一些关键条款的理解和适用以及相关理论问题进行点评,对与地方裁审规则的衔接提出具体建议。上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陆胤认为,本次论坛为法律共同体搭建了高质量交流平台,期待未来持续开展研讨,凝聚行业共识,为《司法解释二》的平稳落地、劳动法治的完善贡献力量。
来 源 | 经济法学院
编 辑 | 罗林哈 责 编 | 曹 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