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副校长洪冬英赴明实楼计算机机房实验室,检查我校基础教学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建设项目验收情况,刑事法学院党委书记王永全,教务处副处长杜素娟、陈绍玲陪同检查。

洪冬英指出,要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按计划顺利完成;要注重设备的使用效益,充分发挥新设备在基础教学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要加强与供应商的沟通协作,及时解决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和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计算机基础教学实验室作为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重要场所,其设施设备的更新与升级显得尤为重要。我校积极响应国家关于加强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建设的号召,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于今年年初获上海市教委公办高等学校基础教学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改造项目立项(简称“基础教学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建设项目”),资助金额350万元,共采购计算机468台,千兆交换机29台,服务器10台,系统保护卡517个,完成机房实验室设备更新7间。
来 源 | 教务处(综合实验中心)
编 辑 | 罗林哈 责 编 | 曹 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