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我校与上海春天律师事务所举行校所合作、捐赠协议签约仪式。校党委书记郭为禄,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虞潇浩,春天所管理合伙人郑辉,党支部书记郑晓红,主任郑晓华等出席。
郭为禄指出,春天律师事务所在我校设立教育基金,助力学校人才培养,彰显了华政校友心系母校、反哺母校的感恩之心,也体现了春天律所的教育情怀和社会责任担当。当前学校正在深入推进“双高”改革试点工作,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引入更多的实务资源,希望双方建立长效交流机制,搭建实践教学平台,为学生发展提供更多更好机会。
郑辉介绍了自己的成长历程,自进入华政求学以来,就与学校结缘,感受到了来自学校师长的关心和支持,也感受到学校浓厚的学习氛围。他创办春天所以来,一直非常重视人才培养工作,此次在我校设立“春天教育基金”,并在春天所建立华政教学实践基地,希望以此为契机,积极探索落实教学实践合作共建,共同拓展合作交流平台。
仪式上,郭为禄、郑晓华共同为设在春天所的“教学实践基地”揭牌。虞潇浩代表学校签署合作、捐赠协议和接受捐赠支票、颁发捐赠证书、赠送纪念盘。
上海春天律师事务所及我校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仪式。
来 源 | 社会协同合作处
编 辑 | 申建华 责 编 | 曹 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