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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汇报】丁福金:涉外法治人才短缺,法学人才培养结构性短板如何补?

    发稿时间:2024-11-01浏览次数:10

    丁福金(华东政法大学高等教育与教育法制研究所副所长)

    随着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和高等教育普及化,我国设置法学专业的院校达到600多所,在校学生数超过60万人,已经成为世界上法学教育规模最大的国家。但是,在这一数字背后,法治人才培养并不能完全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当前,我国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的时期,如何优化调整法学学科设置、加快高素质法治人才培养,服务高质量发展是高校法学专业尤其是政法院校必须破解的难题。

    法学高端人才短缺,呈现结构性短板

    现阶段,我国法学教育整体更新偏慢,尤其是涉外法治、金融法治、数字法治、知识产权法治等领域高端人才短缺,呈现结构性短板。

    以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为例。国家对高端涉外法治人才的需求非常大,但人才供给却远远不足。最明显的就是,我国在重要国际组织中的职员规模和比例远远落后于美国,甚至也落后于一些发展中国家。

    根据联合国的报告,截至2021年12月,美国在联合国雇员5464人,占比9.4%位列第一;法国4398人,占比7.60%位列第二;肯尼亚3660人,占比6.33%位列第三;中国籍雇员1336人,占比2.31%位列第17。在世界卫生组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法院等17个重要的国际组织中,其总雇员为31425人,中国籍雇员493人,占比仅为1.57%。

    在涉外法律服务领域,我国律师群体中有能力处理涉外法律案件的比例极低,甚至上海这类涉外法律服务业较为发达的城市,本土律师在涉外高端法律服务市场的竞争能力也十分有限。目前,相关市场大都被国外律师事务所占据,国际排名前十位的境外律师事务所均在上海设立了代表处。

    当下,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对法治人才培养提出更高要求和更新挑战。随着各国在科技、经济和军事等领域的竞争日益加剧,大国博弈、行业竞争、科技竞赛中的法律问题日益突出,影响深远。国际法治建设、国家利益和企业海外利益保护等都呼吁政法院校提供较大体量的高质量法治人才支撑。

    同时,新一轮的科技革命日新月异,科研导向和组织形态等各方面也都在发生深刻变革,特别是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互联网等颠覆性技术也在改变着法律科学的逻辑及使用场景,比如智慧法院以及更为智能的AI法律大模型,已经在深刻改变法律服务的形式和内容。

    另一方面,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催生了诸多新的法律需求,尤其在科技、金融、数字经济、知识产权、环境保护、网络安全、生物技术、卫生健康及商业商事等领域产生了形态多样的法律交叉细分领域,靠单一部门法、靠法学学科本身以及靠传统的法学人才培养模式,已经不能适应和满足这种需求。

    加大学科改革力度,加快紧缺高端复合人才培养

    为适应新形势、把握新机会、迎接新挑战,进一步发挥法治人才培养主阵地的作用,眼下,政法院校必须准确把握新一轮学科专业优化调整的大趋势,充分利用高等教育新一轮规模扩张带来的重大契机,扩大高素质法治人才的供给。具体而言,就是要优化法学学科专业布局,在更新传统学科内涵的基础上,加快紧缺领域高端复合人才培养,不断提升法治人才培养对于高质量发展的服务力、支撑力、贡献度和显示度。

    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去年下发的《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到2025年,要优化调整高校20%左右学科专业布点,新设一批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学科专业,淘汰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学科专业。法学、管理学、语言文学等人文社会科学赫然在被缩减的范围之列。对于法学学科而言,这可能意味着国家正在通过宏观调控和政策引导合理控制传统法学专业的设置与招生规模,避免资源的进一步浪费。

    与此同时,按照相关部门的统计和测算,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高等教育面临大规模扩张。综合考虑人口出生率、高等教育适龄人口数量情况、基础教育资源配置情况、国民接受高等教育比例等相关因素,2035年左右,我国高等教育在校生人数将达到峰值,届时在校生规模预计比2025年至少翻一番。

    根据社会发展状况、经济市场需求变化、国家政策导向、高等教育价值认知等因素影响,高等教育在校生规模达峰后会在高峰期徘徊5至10年,甚至更长时间。在这样的背景下,重点政法类院校必须勇担重任,积极扩大人才培养规模,提升法治人才供给总量,一方面消化其他高校撤销、调减法学学科专业释放的“存量”,另一方面承担高校在校生规模大幅度扩张带来的“增量”。

    为此,政法院校必须直面全面依法治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对于法治人才的需求,加大法学学科调整力度。

    法学学科的调整优化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通盘考虑,更加突出重点和实效。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法学学科要按照理论法学、应用法学、新兴交叉法学三类分别作出调整。

    理论法学是其他法学的学科基础,必须与时俱进,不断丰富更新内涵,加强学科体系和话语体系建设,为应用法学和新兴交叉法学、为国家法治建设提供源源不断的营养。

    应用法学需要不断适应法治实践发展,以国家法治发展战略问题、法治实践中的重大问题、经济社会发展中亟需解决的实践难题为重点,服务全面依法治国。例如,《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在相关部分明确提出了一些重要立法修法任务,包括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金融法、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反跨境腐败法等,修改监督法、监察法,编纂生态环境法典等。这对法治工作提出了许多新课题、新要求,法学学科必须认真予以回应。

    聚焦人才培养关键环节,创新数字时代的实践教学

    新的时代条件下,法学新兴交叉学科必须加速推进,要加快发展社会治理法学、科技法学、数字法学、气候法学、海洋法学等新兴学科,推进法学和经济学等人文社会科学和计算机科学等自然科学学科交叉融合发展。

    政法院校必须深度融入中国现代化进程,培养涉外法治等特殊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在学科交叉融合、领域不断细分的背景下,必须要加大力度培养能将不同学科与法学深度融通的复合型卓越法治人才。

    就以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为例,这其实是一个世界性课题,国外相关高校曾做过一些有益的探索。以牛津大学、剑桥大学为代表的英国高校,以哈佛大学为代表的美国高校,均依托国际法教育较早形成了完善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体系,在学科交叉、课程设置、平台建设等方面都形成了较为领先的做法。

    比如,牛津大学法律与金融的交叉,哈佛大学的整合式教育模式、剑桥大学的劳特派特国际法中心平台,特别是哈佛法学院常年与美国联邦法院、检察官办公室及大型律师事务所保持合作、建设实践实训平台等经验,都值得我们借鉴。

    聚焦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高校应加快建设进度,加大改革力度。当务之急是要充分利用所在地方的区域优势和特色,突破传统藩篱、打破校际壁垒、改革人才选聘和评价机制、搭建高校与行业之间合作交流的“大平台”,提升人才培养成效。要以超常规的方式培养一大批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为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更好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智力支撑。

    值得注意的是,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强的学科,因此,法学教育不仅需要传授法律知识,更需要培养学生法律实务能力。而政法院校必须充分重视法律实践,创新实践教学的形式和内容。如今,传统的模拟法庭、法律诊所、实习实践等方式,很多时候已不能满足数字时代、信息时代法律行业现实需求。

    为此,政法院校应该紧紧围绕国家战略任务的落地,瞄准地方的支柱产业、先导产业、重点领域,结合自身人才培养的优势和特色,以“高端法律服务园区”“科创源”“创新港”“法律服务+产业链”等形式开展“驻企培养”“驻外培养”,推动法学教育深化改革,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人才培养模式。

    (来源:文汇报,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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