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学生就业,加强学院与法院的有效联动,推进审判实践与理论研究、人才培养与实践需求深度融合,10月25日下午,法律学院与静安区人民法院《合作协议》签约仪式暨合作共建教学实践基地揭牌仪式在静安区人民法院举行。
法律学院党委书记欧亚、院长金可可、副院长潘小军,法律学院中美家事法官常设论坛秘书长孙颖,静安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孙静,静安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傅朱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朱昱等参加活动。一同参与活动的还有法律学院20余名本科生。
签约仪式上,金可可指出法院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希望通过院校合作,做实实务教学指导,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不断提升学生分析处理能力,丰富学生的实践经验,在立足法院提供的实践案例基础上,突破法学研究、法律教育与司法实务之间的壁垒,通过聚焦业务,拓宽研究领域,积极与法律平台对接,增加学生服务社会的经验。
孙静对加强双方的合作交流提出,希望双方共同打造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的院校合作特色成果,加强互通互联,共同开创双向赋能的院校互动品牌高地。强化协同配合,共同探索理论实践融合的法治人才培养新路径,强化实践教学,通过思想领航、能力提升、实地研学等机制举措,推动法治人才培养双向奔赴。
欧亚与孙静签订《合作协议》,并共同为我校法律学院教学实践基地揭牌。
签约结束后,法律学院学生围绕一起赡养纠纷案开展模拟法庭法治教育活动。在模拟庭审后的座谈会环节,法律学院师生与静安区人民法院就法学理论、司法实践中的法律解释规则、涉老典型案例的现实价值等前沿议题深入探讨交流。
来 源 | 法律学院
编 辑 | 申建华 责 编 | 曹 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