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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全国首家普通法学术中心在我校挂牌成立

    发稿时间:2024-10-27浏览次数:10

    10月26日,我校普通法学术中心揭牌仪式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研讨会举行。来自香港大律师公会、香港律师会、香港大学等香港法律界的代表,以及来自内地高校和法律服务机构的代表近百人参会。



    我校党委书记郭为禄在致辞中详细回顾了学校与香港律政司、香港大律师公会、香港律师会等香港法律界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上的合作历程,并对中心设立的背景、定位、职能做了清晰的解读和规划。他表示,普通法学术中心的成立既是学校积极落实沪港合作机制,推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与学术研究的重要举措,更是学校以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改革为中心对标国家和上海重大发展战略,深入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机制创新。中心服务于上海“五个中心”和国际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旨在组织普通法地区和国家实务专家和研究者的交流,开展普通法教学实践研究,推动普通法课程教材和案例数据库建设,开展律师仲裁、调解等实务培育,进行沪港法律服务和争端解决业务合作,服务上海国际法律服务中心以及面向亚太的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



    香港大律师公会主席、我校普通法学术中心联席主任杜淦堃资深大律师结合涉外法治学院《普通法精要》全英文课程和学生赴港实习回顾了香港大律师公会与我校建立合作以来的丰硕成果。普通法学术中心的成立恰逢香港大律师公会成立75周年,他也借此对以普通法学术中心为平台深化学校与大律师公会合作的愿景提出热切希望。



    香港律师会会长汤文龙律师结合香港律师会与学校的合作历程对双方未来通过共建《国际商事仲裁事务》等全英文课程提出期待。



    党委副书记、涉外法治学院院长(兼)、我校普通法学术中心联席主任韩强在主持中进一步强调了普通法学习和研究在当下的重要意义,特别是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改革中的重要作用。他建议内地和香港法律界、法学界和法律教育界朋友能够以普通法学术中心为平台互通有无,协作共进,为充分发挥沪港合作机制纽带作用,并以此赋能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而共同努力。



    研讨环节,来自沪港两地的专家学者围绕“涉外法治人才背景下的普通法教育”主题展开热议。我校涉外法治学院常务副院长冷静,香港大学法学院教授吴世学,复旦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世刚,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殷骏,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蔺捷,上海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国际法研究中心主任闫卫军,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学中心主任黄泽敏,同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宇欢,上海交通大学院长助理何娟等来自高校的专家学者结合各自学校的实践进行了涉外法治人才与普通法教育教学方面的分享。

    香港仲裁师协会会长、大律师王则左,香港联合调解专线办事处主席、亚太仲裁及调解副会长、香港女律师协会ADR主席及前会长、资深律师、太平绅士萧,香港律师会前会长、律师陈泽铭,香港律师会理事暨大中华法律事务委员会副主席、律师徐凯怡,香港律师会理事暨审查及纪律常务委员会主席、香港法律专业协进会副会长、律师陈国豪,香港大律师公会仲裁委员会和建造法委员会成员、大律师毛茅,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全球总部理事会副主席吴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副秘书长姚宏敏,上海仲裁委员会总法律顾问李昱,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案件经理贾云鹏等沪港两地法律实务界资深专家和代表从实践角度对主题作了专业分享。



    此外,香港大律师公会内地事务常委会委员、资深大律师薛日华,香港大律师公会副名誉秘书、大律师王永恺,香港大律师公会执委会委员、大律师胡士远,香港大律师公会执委会委员、大律师陈志刚,香港大律师公会内地事务常委会委员、大律师苗祺昶,我校教务处、国际交流处、涉外法治学院师生参加会议。



    据悉,我校普通法学术中心成立后,将在沪港合作机制框架下,邀请包括香港在内的普通法地区和国家的法律实务界、法律教育界资深实务专家,为内地法律实务界人士、在校学生就普通法基本体系、涉外争议解决、经贸法律实务、知识产权保护、跨境数据流通等专题开展类型丰富、长短期结合的培训和专业研讨、专业实习等活动。同时,中心还将积极承接包括香港在内的境外访学团队,提供高质量的祖国内地法、中国法教育培训项目,以增进普通法国家和地区法律同行对中国法治发展的了解和认同。

     

    来 源 | 涉外法治学院

    编 辑 | 罗林哈    责 编 | 曹 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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