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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研究生院一行赴青岛三家法院调研交流

    发稿时间:2024-10-24浏览次数:10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提升我校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质量,推动法学教育与法治实务相互融合,10月16日至18日,研究生院副院长伍坚一行4人赴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和青岛海事法院开展调研交流。研究生院培养办主任朱彦、综合办工作人员孙婷及培养办工作人员张震宇参加调研活动。



    10月16日下午,伍坚一行前往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座谈交流。青岛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曹波,青岛中院副局级审判员阎春光,政治部、民一庭、民二庭、国际商事法庭和金融庭的同志参加座谈。伍坚回顾2018年以来我校与青岛中院合作的情况,强调深化院校合作的重要性,并详细介绍学校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情况,希望青岛中院对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工作提出建议。曹波提出应当在原有合作基础上进一步促进司法实践和法学教育的有机结合,推动司法审判与教学实践的共同提升。青岛中院各职能部门的同志从课程设置、师资培养、短期培训、实习实训、合作交流等方面对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提出宝贵建议。



    10月17日上午,伍坚一行走访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市北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昆,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书尧,清水法庭、监察室、审管办和立案庭的同志参加座谈。王昆介绍了市北区法院的发展情况,他建议加强院校合作,开展院校专家双向讲课和课题研究,搭建我校与市北区法院之间常态化交流平台,形成司法实践与法学教育的优势互补。伍坚提出双方可以从研究生实习实践、短期教学培训、专家双向交流等方面开展合作。在深入讨论过程中,双方就研究生培养、研究生就业等问题进行探讨,并在学生实习实践、课题联合研究、干警业务培训等多个方面达成共识。



    10月17日下午,伍坚一行前往青岛海事法院调研交流。青岛海事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欧阳明程,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段恒宋,政治部、研究室和办公室负责同志参加座谈交流。欧阳明程向我校一行介绍青岛海事法院的历史与现状,分享青岛海事法院与其他高校在人才培养,实习实训,理论研究方面的合作经验,他强调涉外法治人才需要具备全球视野和多领域能力,应当通过院校深入合作将法学教育与实务培养相结合。伍坚指出涉外海事审判工作具有专业性和特殊性,青岛海事法院是一个不可多得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基地,期待不久之后能将我校的研究生“送过来”,将青岛海事法院优质的涉外法治实践教学资源“引回去”。

    本次走访进一步深化了我校与青岛地区法院的沟通交流,也为未来的院校联合培养涉外法治人才奠定了坚实基础。今后,研究生院将与更多法治工作部门建立常态化合作机制,充分利用彼此在司法实践和法学研究上的优势,将学校教育与社会培养相结合,培养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为涉外法治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来 源 | 研究生院

    编 辑 | 罗林哈    责 编 | 曹 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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