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我校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式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旨在共同推动法律职业与法学教育深度衔接,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此次合作协议的签署,标志着我校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法治建设、法学教育和人才培养方面迈出了坚实一步。
签约仪式在我校长宁校区举行,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应杰,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向凯,校党委书记郭为禄、校长叶青出席。签约仪式由校党委副书记韩强主持。
张应杰、向凯与郭为禄、叶青共同为设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华东政法大学法学研究与实践基地”揭牌。韩强与向凯代表双方签署合作框架协议。
张应杰高度评价了我校在法学教育和法治人才培养方面所取得的显著成就。他指出,我校具有悠久的办学历史和深厚的学术底蕴,培养了一大批杰出的高素质法治人才。此次开展院校合作,将充分发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我校的各自优势,共同在法治人才培养、法学课题研究等方面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维度的务实合作。
郭为禄表示,近年来,我校始终坚定开门办学、开放办学的理念,此次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签订合作协议,是我校增强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和地方发展的意识,加强与司法机关合作的具体行动。他强调,双方应以此次合作为契机,深化人才交流,建立长效交流机制,进一步促进法治实务与法学教育的良性互动,共同推动法学理论和法治实践紧密融合,共同为法治建设和法治人才培养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叶青简要介绍了学校近年来的发展建设情况,并期待双方在未来合作中取得更佳丰硕的成果。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管办、政治部法官管理处,我校学生处、社会协同合作处、国际法学院、公共法律服务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本次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是我校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践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落实“两办意见”的重要举措。双方将进一步加强云南法治建设和云南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助力高校法治人才联合培养,共同推进法学理论与司法实务深度融合。
来 源 | 社会协同合作处
编 辑 | 罗林哈 责 编 | 曹 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