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6日至7日,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2024年年会在上海召开。此次年会由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主办、我校承办、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协办,来自全国民法学界的专家学者及法律实务部门人士500多人参会,研讨主题是“全面贯彻实施民法典的重大疑难问题”。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一级教授王利明,上海市法学会党组书记、会长姜平,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一级研究员孙宪忠,上海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竺常贇,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陆卫民,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盛勇强,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主任顾功耘,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学术委员会主任、清华大学文科资深教授崔建远,中国法学会研究部二处处长孙立军,我校党委书记郭为禄、校长叶青,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我校党委副书记韩强,副校长罗培新参加开幕式。
郭为禄代表我校对各位专家学者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他指出,中国民法学研究会成立以来第一次在校举行年会,不仅是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的大事,更是我校的盛事。本次年会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法治建设新目标,体现了民法学界同行担当作为、服务全面深化改革时代使命的崇高责任感,有利于贯彻落实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与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巩固司法制度改革成果,实现我国民法学的创新和发展,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撑。
对于我校而言,本次年会是紧跟时代潮流、学习先进经验的宝贵机会,更是坚持以服务国家战略和上海发展所需为导向,优化法学学科专业布局、全面提高涉外法治人才自主培养质量的重要支撑,也是撬动学校全面综合改革,奋力推进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政法大学进程的发展契机。
顾功耘代表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热烈祝贺大会召开。他表示,民法研究会在有效实施民法典、发展我国民事法律制度理论,推进民法理论和实务的深度融合方面,取得了引人瞩目的成绩。本次年会从实际出发,以具体问题入手,不仅对理论界有着长远意义,对律师队伍也有重大现实指导意义。
盛勇强在致辞中指出,本次年会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的具体体现,有利于更好满足司法实践需求,回应人民群众关切。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希望与我校在内的高校携手,继续推进检校合作,促进学术资源与司法资源的双向赋能,更好助力民法理论研究,更实服务检察履职实践。
陆卫民在致辞中指出,民法典的诞生,开启中国法治的新时代。民法典实施以来,司法实践中出现许多疑难复杂问题,亟需法学理论界、法律实务界深入交流、共商共研,本次年会将有力指导上海法院的司法实践,为民法典正确适用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
竺常贇指出,本次会议紧扣时代脉搏,是对法治建设实践的深刻回应。上海是一座具有很强的法治基因的城市,一直以来致力于厚植法治沃土,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深入血脉,希望与民法学界共同谱写建设新时代法治上海的新篇章。
姜平指出,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年会如期召开,对于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以法治建设服务和保障中国式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他表示,上海市法学会将一如既往持续做好做实民法典专业和系统的研究,坚持问题导向,紧扣社会难点热点,保持开放包容的研究态度,积极关注新兴领域,主动吸收跨学科知识,努力为现实问题提供更可行的解决方案,为民事审判提供更可用的学理参考,不断拓展民法学研究的视野和深度,形成具有理论说服力、实践解释力和本土想象力的自主知识体系。
王利明代表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对前来参会的民法学人表示欢迎,对中国法学会给予民法学会换届以来各项工作的支持肯定表示感谢。他表示,实施好民法典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法治保障,民法年会将按照中国法学会的要求,不断丰富发展中国民法学制度知识体系,进一步学习好贯彻好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实施好民法典。同时勉励新一代民法学人传承弘扬好老一代民法学家的思想和良好学风,为中国民法学事业作出应有贡献。
开幕式由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王轶主持。他代表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感谢各位领导嘉宾的到来,并诚挚邀请各位民法学人继续参加主旨发言环节。
大会主旨发言阶段由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徐涤宇主持,围绕“全面贯彻实施民法典的重大疑难问题”,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王利明、常务副会长孙宪忠、学术委员会主任崔建远、副会长兼秘书长王轶和副会长温世扬、谭启平、马新彦、李永军、谢鸿飞、房绍坤、王成、韩世远、韩强逐一发言。
10月6日下午和7日上午参会人员分别围绕全面贯彻实施《民法典》的基本问题,民法基础理论与《民法典》总则编实施问题,《民法典》物权编实施问题,《民法典》合同编实施问题,《民法典》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实施问题,《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实施问题及数字法学与《民法典》实施问题7个主题展开了共计21个单元的专题讨论。
来源 | 学校办
编辑 | 罗林哈 责编 | 曹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