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我校与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开展法治人才培养与涉台司法智库合作共建签约仪式。福建高院副院长吴元祥、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副主任潘新雅、平潭法院院长董宇和我校党委书记郭为禄、校长叶青、副校长罗培新等出席活动。
郭为禄表示,此次华政与平潭法院签订共建协议,既是一次求创新的学习之行,也是一次求合作的服务之行。平潭的发展日新月异,实验区的改革成效有目共睹,平潭法院也有多项创新举措走在全国前列,相信平潭法院有基础、有条件,华政有人才、有资源,共同加强两岸融合发展等方面的司法案例研究与创新机制探索,为华政教研事业发展拓展平台,为福建发展、平潭建设提供更好的法治服务保障。
叶青介绍了学校基本情况,他表示学校一定尽己所能,以最大诚意推动合作,确保将各项合作事项真正做实做细,做出成效。
吴元祥表示,福建法院与华政渊源深厚。此次平潭法院与华东政法大学亲密携手,将对提升平潭法院司法能力和加强涉台司法创新起到重要促进作用。希望双方立足台胞司法服务需求和涉台审判实践需要,在教育共融、资源共享、平台共创上深化互动,推动法治人才培养与涉台司法智库共建机制发挥更大作用,共同将福建平潭打造成为涉台司法服务优选地、示范区、新高地。
董宇表示,华政是“法学教育的东方明珠”,为国家和社会培养输送了大批优秀法律人才。此次共建是平潭法院首次与省外知名高校开展共建,期望在院校双方密切合作和携手推进下,能够在法治人才培养和涉台司法实务等方面共商合作、共创平台、共享成果,实现从签约到履约、从合作到合力,为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贡献更大司法力量。
学校办公室、学生处、科研处、中国法治战略研究院、公共法律服务学院相关负责同志参加签约仪式。
来 源 | 学校办
编 辑 | 胡 杨 责 编 | 曹 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