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人民检察院“1+13”检校合作启动仪式在成都举行,邀请来自全国13所高校的专家学者齐聚一堂,签署合作协议、深入座谈交流。我校党委副书记、校长叶青出席签约仪式并发言。
叶青代表我校与四川省检察院签署“检校共建”框架协议,并在发言中介绍了我校近年来在涉检人才协同创新培养、高端科研、智库平台建设和师资建设等方面的情况。此次签约是在双方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的重要举措。为了进一步深化学校与四川省检的沟通,做实“1+13”检校合作机制,叶青表示,要以问题为导向,坚持长期性、长效性、持续性的合作理念;要坚持常态化运行,不断探索和深化常态合作机制;要务求实效,致力于服务国家和地方战略实施,在服务“法治四川”“平安四川”建设,服务检察事业改革与发展,服务法治教育和法治宣传等方面“大有作为”。
四川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廖全军在致辞中表示,检校合作为检察工作现代化发展提供理论支持和人才支撑,具有十分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希望检校双方旗帜鲜明地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法学教育和法治人才培养全过程,立足“两个大局”、胸怀“国之大者”、心系“省之要事”,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秉持融合发展理念,积极探索实践,合力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和四川辨识度的检察理论和实践研究高地。
四川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麟在讲话中指出,检察机关与法学院校共同担负着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社会责任和神圣历史使命。检校合作是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检察实践、实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迫切需求,对于推进高校法学教育、检察事业发展和法治人才培养具有重要意义。他提出,要坚持系统谋划,推动检校合作效能整合提升;要挖掘资源优势,构建检校合作“大研究”“大调研”格局;要聚焦具体项目,实现检校合作成果落地见效;要深化合作模式,激活检校合作发展蓬勃力量。
据悉,此次我校与四川省检签署“检校共建”框架协议,共同启动检校合作工作是进一步落实两办意见的重要举措。协议包括加强人员双向交流,促进法治人才培养,推动实习实践教学,开展法治理论和实践研究等四个方面内容,提出共同开展重大课题研究、合作举办高层次学术会议、搭建多元化教育培训平台等多项举措,并明确建立日常联络、互访机制和项目推进机制。通过深化合作领域,努力打破实务部门与高校之间的体制壁垒、距离障碍,共同打造更具规模、更优品牌、更大效应的检校合作新模式。
我校社会协同合作处处长虞浔,公共法律服务学院院长王月明,刑事法学院教授、华东检察研究院执行院长王戬等出席签约仪式。
来 源 | 社会协同合作处
编 辑 | 罗林哈 责 编 | 曹 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