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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稳定法(草案二审稿)》研讨会在校举办

    发稿时间:2024-08-02浏览次数:339

    近日,全国人大就《金融稳定法(草案二次审议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为全力支持《金融稳定法》的立法工作,7月17日,“《金融稳定法(草案二次审议稿)》研讨会”在我校长宁校区交谊楼举行。研讨会由我校至合金融法治研究院与上海市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联合举办,来自市人大立法部门、高校、金融机构、公证机构及律师事务所的近三十名专家出席会议并发表意见,我校经济法学院部分博、硕士研究生参加研讨。



    上海市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副会长、我校至合金融法治研究院院长唐波教授出席会议并致辞。她介绍了“金融稳定法”的立法背景、起草进程,并指出面对当前金融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的复杂性,推动金融稳定法立法进程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维护国家金融安全、防范金融系统性风险的重要举措,金融稳定立法整体体现了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系统观念、坚持权责一致的立法思路。她简要总结了金融稳定法草案三个版本的主要变化,指出大家普遍关注的几个重点问题,期望与会专家坦诚交流、献计献策,形成深入、有价值的修改意见,为我国金融稳定立法作出贡献。



    会议第一单元聚焦于金融稳定工作机制的建设,由我校至合金融法治研究院秘书长、经济法学院副教授贾希凌主持。上海大学法学院教授文学国认为《金融稳定法(二审稿)》的立法定位仍需明确。中国银行上海分行法律合规部副总经理郭振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建议完善《金融稳定法(二审稿)》中法院处置金融风险的角色,并重视法律对金融开放带来的影响。我校经济法学院副教授、金融法教研室主任何颖、我校经济法学院特聘副研究员柯达就立法中的基本概念与理念界定、金融基础设施在维护金融稳定中的作用等议题提出了相应的立法完善建议。与会专家并就如何协调央地事权、加强金融监管、丰富金融监管工具箱等进行了深入讨论。



    第二单元由我校至合金融法治研究院院长、上海至合律师事务所主任洪亮主持。上海市公证协会副会长、市北公证处主任凌云峰建议《金融稳定法(二审稿)》充分考虑政府机构之外的法律服务机构、自律管理组织对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作用。上海农商银行总法律顾问杨贵院从银行从业的视角提出其的修改建议,认为需要进一步提升法律的可操作性。段和段律师事务所金融部主任戚诚伟律师建议,《金融稳定法(二审稿)》中以中央金融委员会为首的金融管理协调机制应进一步细化各个金融管理部门的职权与责任;在市场化处置方面适当考虑法律服务中介组织的作用。上海政法学院上海司法研究所教授孟飞认为,《金融稳定法(二审稿)》需要进一步清晰界定金融风险。至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莹晖、我校经济法学院博士生赵畅就金融稳定立法与既有金融法律的衔接等议题提出了相应的立法完善建议。



    在交流环节,上海至合律师事务所俞敏律师、我校经济法学院讲师张敏及博士生李翔宇、胡汉璇、钱尘、李航等继续就问题银行处置的法治化与市场化、国际合作等议题展开探讨,提出修改建议。



    上海市金融法研究会会长、我校经济法学院吴弘教授对研讨会进行总结。他认为此次研讨会围绕《金融稳定法(二审稿)》进行了全面深入探讨,内容丰富,观点鲜明,提供了非常宝贵的专业建议。他表示,主办方将在研讨会成果的基础上及时整理总结,形成修改建议意见,及时向相关部门报送,并期待该法律早日出台,发挥其在维护国家安全、金融稳定与促进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为我国建成金融强国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本次研讨会的成功举办是我校至合金融法治研究院与产、学、研各界通力合作的成果。研究院将继续推进强国建设的法治保障的研究,坚持学术服务决策、服务社会、服务改革,集中、深入、系统地开展各项活动,为我国强国法治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来 源 | 中国法治战略研究院

    编 辑 | 罗林哈    责 编 | 曹 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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