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全国政法院校“立格联盟”第十三届高峰论坛在图木舒克市召开。“立格联盟”10所成员单位的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专家学者参加会议,共商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创新发展,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大计。我校党委书记郭为禄,党委副书记、校长叶青,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陈玉刚,党委副书记、副校长虞潇浩以及学校办公室、人事处、发展规划处、教务处、科研处、国际交流处、国际法学院等部门学院负责人出席会议。
本届论坛以“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扎实推动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创新发展,服务中国现代化建设”为主题,围绕“为新时代法学学科建设注入习近平法治思想新动能”“以法学教育实践推动构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新途径”“加快边疆法治建设,赋能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探索创新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法治建设新范式”等议题,设置四个分论坛。
郭为禄在主题论坛中以“把握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改革导向”为题作主题发言。他表示,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实践过程中,需要注重把握方向,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推进涉外人才培养改革创新。坚持政治导向,准确把握法学教育的战略属性。作为政法院校,必须准确把握法学教育的政治属性、战略属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强烈的历史使命感和时不我待的危机感,对标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应对外部风险挑战的战略急需,加快培养能够破解“卡嗓子”问题的“能实战、能打仗、能打胜仗”高素质、即战型涉外法治人才。坚持问题导向,推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范式变革。从法学院校的实践看,必须着力解决几个方面的关系:第一,专项培养与普遍培养的关系。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是一项周期长、领域宽、成本高的系统性工程,需要加强统筹协调,打破学科壁垒、院系壁垒、校际壁垒、产教壁垒,去除影响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体制机制障碍。第二,国内法教学与涉外法教学的关系。我国现行的法学教育体系,以国内法教育为主,涉外法治教育存在课程少、专业化程度低、实战性差,针对特定领域、特定区域国别、特定国际组织的研究和教育存在诸多短板缺项,必须尽快重构支撑人才培养的学科体系、教学体系。第三,理论教育与实践教育的关系。当前,我国法学教育无论在理念上还是在培养模式上,都无法满足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需要,改革法治人才培养模式势在必行。坚持目标导向,培养高素质、即战型涉外法治人才。破除“资源分散”的“痛点”,整合校内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和研究力量,成立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统筹协调机构,统筹推进落实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相关改革举措,形成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生动局面。打通“法学与外语、国际法与国内法、中国法与外国法之间交叉融通”的“堵点”,创新课程思政与思政课程协同育人模式。解决“知行不一”的“难点”,聚焦涉外立法执法司法、涉外法律服务、国际组织法律人才培养,深化协同育人,持续提升涉外法治人才自主培养能力。
叶青在主持第一分论坛——“新时代法学学科建设”时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新时代法学学科建设,政法院校应当围绕推动传统法学学科转型升级,适应时代发展新需要;要推动新兴交叉学科建设,创新学科组织模式,推进法学学科与工、农、商各科深度融合,聚焦人工智能法、科技法等法学前沿领域;要面向服务国家、地方经济发展的实际需求,培养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
“立格联盟”成立于2010年,是全国政法院校交流研讨平台,寓意“建立规矩、建立规格、建设制度、树立标准”。“立格联盟”现已成为全国有重要影响的法学高峰论坛和法学教育交流盛会。此次参会,我校作为首批联盟成员,通过交流成果和研讨思想,推动了法学教育教学创新探索、优质法学教育资源共享、法治人才培养质量提升,是学校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精神,服务依法治国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体现。
来 源 | 学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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