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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昊:第三人精神损害的规范构造(5月17日) ——法律学院崇法讲坛第165讲

    发布部门:新闻网发稿时间:2024-05-15浏览次数:247

      题:第三人精神损害的规范构造

    主讲人: 昊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

    主持人:姚明斌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教授

    与谈人:徐同远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讲师

      间:2024517日(周五)18:00

      点:松江校区明法楼东楼E203

      办: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

    主讲人简介:

    李昊,北京大学法学学士、民商法学硕士,清华大学民商法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博士后。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数字法治研究院执行院长。兼任德国奥格斯堡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理事、北京市物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中周法律应用研究院副理事长兼秘书长,湖北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上海法院特聘教授、浙江省检察院咨询专家、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担任《燕大法学教室》(简体版《法学教室》)主编、《月旦法学杂志》副主编、《中德私法研究》和《法治研究》编委。著有《纯经济上损失赔偿制度研究》、《交易安全义务论——德国侵权行为法结构变迁的一种解读》、《危险责任的动态体系论》、《不动产登记程序的制度建构》(合著)、《中国民法典侵权行为编规则》(合著)等多部书稿。在《法学研究》等期刊和集刊发表论文六十余篇。主持“侵权法与保险法译丛”“侵权法人文译丛”“外国法学精品译丛”“法律人进阶译丛”“欧洲法与比较法前沿译丛”等多部法学译丛,联合主编“新坐标法学教科书”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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