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下午,低龄未成年人犯罪治理研讨会在我校长宁校区举办。研讨会由我校刑事法学院与上海市法学会未成年人法研究会联合主办,我校青少年司法研究院承办。
会议围绕“低龄未成年人犯罪的社会治理、少年司法问题、刑事治理”等三个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讨论,并提出各个环节的治理意见和建议。
研讨会开幕式由我校刑事法学院院长孙万怀主持。上海社科院党委副书记、上海市法学会未成年人法研究会会长姚建龙,我校副校长罗培新,上海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施伟东等先后作开幕致辞。
姚建龙表示,本次研讨会也是向徐建教授、肖建国教授等老一辈的少年司法研究者致敬。他指出,研讨会是在社会各界高度关注低龄未成年人犯罪背景下召开的,研讨会议题的设置和讨论对于低龄未成年人犯罪治理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罗培新从传承和开放的角度对我校青少年司法研究院的成立提出希望。他希望研究院要研习和继承徐建等老一辈青少年犯罪研究学者的精神。向国外的智识开放,向实践保持开放。同时,与兄弟院校和相关实务部门保持紧密合作,在青少年犯罪预防和未成年人保护研究中结出丰硕成果。
施伟东表示,上海市法学会一直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相关法律问题研究,通过市法学会主办的《东方法学》《上海法学研究》等阵地刊发表相关研究成果,希望广大理论研究者和实务界同仁继续深入研究,多出高质量成果。
“低龄未成年人犯罪的社会治理问题”单元由我校刑事法学院教授、青少年司法研究院负责人高维俭主持。本单元专家主要从研究方向改善、强化社会力量、监护失职的刑事责任、早期预防的跨专业合作、专门学校建设经验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在“低龄未成年人犯罪的少年司法问题”单元,与会专家围绕强化责任年龄的立法研究、重视现有条文落地、治理中小学学生欺凌、防止终生犯罪人产生、加强法条司法解释研究、强化“四个体系”建设等方面展开讨论。“低龄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司法问题”单元由我校刑事法学院副院长倪铁教授主持。与会专家从强化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完善核准追诉程序、日本少年法最新修改、未成年人不适用无期徒刑、完善刑事诉讼法中的未成年人程序的角度发表观点、各抒己见。
研讨会闭幕式由上海海关学院原院长肖建国教授主持。
我校青少年司法研究院首席专家、北京师范大学未成年人检察研究中心主任宋英辉教授从研讨背景、研讨议题、研讨人员组成、研讨视角、研讨成果等角度高度肯定了本次研讨会的重要价值。同时,从“治理还是制裁”“立法与司法的衔接”“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关系”“简单降低刑事责任年龄还是兼顾回归社会”“刑罚还是早期干预”“社会治理与媒体报道的规范”等角度,对本次研讨会进行了全面、系统总结。
我校“功勋教授”徐建肯定了本次研讨会的重要意义和时代价值,从历史分析的视角指出,低龄未成年人犯罪治理等时代议题对于民族兴旺崛起与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具有重要意义。他进一步从低龄未成年人犯罪治理的刑法治理与社会治理、媒体报道与规范、早期发现与治理、强化未成年人自我保护、立法要注意吸收实践经验等角度对研讨会进行总结,勉励年轻人将自身研究与时代发展相结合,强化学术自觉,为中国式现代化的进展贡献个人力量。
来自北京师范大学、同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暨南大学、首都师范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深圳大学、上海政法学院、上海海关学院、上海社科院等沪内外高校、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与来自上海市法学会、上海市公检法系统及社会组织等实务部门专家共计70余人,通过线上、线下形式参加会议。
来源 | 刑事法学院
编辑 | 申建华 责编 | 曹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