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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刑法修正案(十二)》司法适用与反腐败立法完善研讨会在我校举行

    发稿时间:2024-04-06浏览次数:329

    329日,《刑法修正案(十二)》司法适用与反腐败立法完善学术研讨会在我校长宁校区举行。本次论坛由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市法学会司法研究会、上海市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上海市法治研究会、华东检察研究院、互联网企业反腐败与合规研究院联合主办。来自上海市高校的相关学者及上海市实务部门相关领导出席论坛。会议由我校发展规划处处长、学科建设办公室主任、上海市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会长李翔教授主持。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厅副厅长韩晓峰致辞。他强调,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的重要指示,以全覆盖、零容忍的态度对待腐败犯罪。同时,对于行贿犯罪,不仅要明确打击重点、加大力度,还要完善行贿罪的定性机制和违法所得的追缴与纠正机制。在贯彻“受贿行贿一起查”的过程中,必须确保刑法处罚的合理性和正当性。韩晓峰指出,本次研讨会专注于探讨《刑法修正案(十二)》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这将有助于提高法学研究的针对性,推动法律适用的实效性,促进理论与实践的互动,推动新时代刑事司法工作的不断发展。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龚培华提出了三点看法:要聚焦反腐败的政治性,深刻领会刑法修正的重要意义;聚焦反腐败的法治化,正确适用刑法修正的具体规定;聚焦反腐败的系统性,推动反腐败立法不断深入完善。同时,龚培华指出,本次论坛旨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共同探讨《刑法修正案(十二)》的司法适用,共商民营企业平等保护与腐败犯罪惩治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我校校长叶青强调,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具有重大政治意义和现实意义。在思想认识上,必须认识到反腐败斗争的持久性、复杂性、艰巨性,要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目标,深化体制机制建设,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的攻坚战和持久战。他表示,腐败问题是全球性难题,各国立法和司法界高度关注,它关系到执政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重大议题。



    会上,来自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政法学院、上海市监察委员会、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检察院的多位专家学者和实务工作者,围绕着民营企业权益的刑法保护、贿赂犯罪的刑法规制、新修犯罪的刑法适用等重要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与交流,通过主旨发言、专题报告等形式,深入剖析问题本质,探讨解决之道,为推动反腐倡廉事业发展贡献了智慧与力量。

     

    来 源 中国法治战略研究院

    编 辑 | 申建华    责 编 | 曹 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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