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我校与华商律师事务所就业育人专项协议签约仪式在长宁校区图书馆举行。副校长韩强,华商律师事务所执行事务合伙人吴波等出席会议。会议由社会协同合作处副处长、校友工作办公室主任、教育发展基金会副秘书长赖锦盛主持。
韩强介绍了华政现状和未来工作重心。在新的历史起点和重大机遇下,学校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对涉外法治工作和人才培养的指示,将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作为重中之重。他表示习近平总书记明确划定了涉外人才培养的标准,要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质过硬、精通国际规则、熟悉涉外法律事务,未来,华政将整合全校力量,全力以赴推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工作。我校希望与华商律师事务所携手合作,共同打造高水平、高素质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平台。通过校所合作建立就业育人实习实践基地,拓宽学生的就业和实习路径,为志在法律服务行业发展的学子提供宝贵机遇。同时,学校将根据战略发展需要及时调整布局,努力开拓新领域、新赛道,为培养符合国际标准的涉外法治人才作出更大贡献,为上海“五个中心”建设添砖加瓦。
吴波介绍了华商律师事务所的发展历程,他指出,华商律师事务所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校所合作,特别注重人才培养。此次与我校建立就业育人实习实践基地,标志着双方合作的良好开端。他表示华政为国家法治建设输送了大量优秀人才,华商律师事务所将充分利用律所的实践优势,全力支持学校对未来法治人才的培养,积极为大学生提供学习实践和调查研究机会,通过与学校的深入合作,不断提升律所的综合实力。
社会协同合作处处长、教育发展基金会理事长虞浔分别从校友会、基金会、国内合作及非学历教育四个方面介绍了社会协同合作处的工作职能。他表示,华商律师事务所有许多华政的优秀校友,希望校友们多多参与华政和华商律所的合作与共建,在助力华商律师事务所发展的同时也多回到母校,利用母校的教育资源和平台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
仪式上,韩强代表学校与吴波签署就业育人专项协议,并向华商律师事务所赠送纪念品。
根据就业育人专项协议,韩强与吴波共同为华商律师事务所“就业育人实习实践基地”揭牌。
座谈交流环节,我校深圳校友会常务副会长郭斐,华商(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周贵长、包璐律师发言。他们表示希望以本次签约为契机,双方在人才培养、重大课题研究、疑难案例研讨会等方面展开深度合作,共筑美好未来。
学生工作部(处)副部(处)长、就业办主任张建栋,教育发展基金会副秘书长韩景南,华商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黄蓉、张榆笛、鲁蒙,实习生李晟等出席仪式。
来源 | 社会协同合作处
编辑 | 申建华 责编 | 曹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