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报】五方并联共促体育良法善治,《上海市体育发展条例》总结交流研讨会举行
《上海市体育发展条例》总结交流研讨会在华政举行
新华网上海1月21日电(记者孙青)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体育法,及时总结交流地方立法经验,由上海市体育局与华东政法大学主办的《上海市体育发展条例》总结交流研讨会暨“海上体育法治沙龙”第二期研讨活动近日举行。与会20多位专家学者就《上海市体育发展条例》的制定过程、亮点内容、实施建议展开热烈研讨。
《上海市体育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上海市体育领域第一部综合性、基础性的地方性法规,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立法起草过程中,华政课题组扎实调研,形成体育法治资料汇编近250万字、各类会议纪要20余万字,梳理凝练《制约上海体育事业发展的问题清单》以及“硬核条款”21条,就“金角银边”等城市非体育空间的兼容利用、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建立备案及公开制度、设置体育健身行业预付费经营监管条款等立法创新深入开展了专家论证,读稿研讨数十次,集思广益形成《条例(草案建议稿)》。
研讨会上,华东政法大学中外法律文献中心副主任黄紫红代表立法课题组回顾起草过程,总结了此次《条例》制定的三大特色,一是注重务实管用、问题导向鲜明,二是注重体育惠民、人本发展,三是注重治理创新、规范保障发展。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副院长陈越峰阐述了体育发展行政的时代任务,即提供和扩大体育公共服务,促进体育赛事举办和体育产业,并建立体育市场监督管理。
作为上海市体育领域首部综合性、基础性地方法规,《条例》涉及方面广泛,立法有相当难度。上海市体育局、市司法局、市人大建设委、市人大法工委与华政课题组创新五方并联工作机制,凝练梳理10大重要问题,通过实地调研、座谈讨论、阅读代表提案建议、书面及网络征求意见、与基层立法点互动交流等形式,累计征求、听取以及回应意见建议近1400条,联合读稿、改稿近40版次,形成《条例(草案)》,以高质量立法认真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金可可、余诗平、张延新、乔骏、王娟、卫新等专家从不同角度评析了《条例》亮点内容。
“标配AED等细节性立法,彰显人性的温暖;体育预付费经营监管等立法,为健身行业转型升级提供了变革机遇。”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罗培新表示,《条例》的施行非常有助于上海以法治赋能体育发展、加快推进全球著名体育城市建设。
如何把《条例》的立法效益发挥好,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上海市体育局副局长许琦表示,当前要推动本市加强学习贯彻、按照《条例》规定抓好落实,运用法治方式解决市民群众关心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推动上海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社会委副主任委员周宏表示,多方协同共促体育良法善治,聚焦问题导向取得立法突破,《条例》亮点内容突出,为后续立法提供了样本和经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