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下午,我校与上海工商界爱国建设特种基金会联合举办“基金会法律研究和制度建设研讨会”,共同探讨新时代基金会法律研究与制度建设的有关问题,推动基金会在法治轨道上的发展。
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原主任委员李飞,上海市政协原副主席、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理事长王荣华,上海市民政局基金会管理处处长马国平,我校党委副书记、校长叶青,以及来自爱建特种基金会、复星公益基金会、上海市儿童基金会、上海复旦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上海同济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等数十家基金会负责人和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参加研讨会。会议由上海工商界爱国建设特种基金会理事长、爱建集团党委书记、监事会主席范永进主持。
叶青致辞回顾了我校基金会成立十二年以来的发展,介绍了基金会在推动高校与社会互联互通、肩负促进教育事业和慈善事业发展双重使命方面取得的成绩。他强调,法治是新时代国家治理的必然要求,也是行业发展的坚实保障。他指出,只有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各项工作,才能确保公益慈善事业和基金会建设行稳致远。
马国平介绍了上海市基金会当前的发展规模,基金会当前已经成为慈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动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力量。他强调,必须提高基金会的治理水平和规范运作、促进基金会依法健康发展,以回应法治时代下公益慈善事业的新征程。
王荣华回顾了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的发展历程和自己参与教育慈善事业的经历。他通过一个个鲜活的案例,指出当前基金会工作面临的挑战,并强调只有不断构建和完善相关法律制度,推动治理结构的规范化和创新,才能推动基金会继续繁荣发展。
上海交通大学中国公益发展研究院院长、民政部政策理论研究基地主任徐家良教授在主旨演讲中提出我国基金会未来发展趋势专业化、战略化、区域化、平台化、数字化、增值化、智库化七个方向,并就基金会发展提出具体建议。
来自民政局、基金会、企业以及高校的相关专家学者基于各自实务经验和理论研究开展热烈而深入的讨论。
李飞作总结讲话指出,在全国《基金会管理条例》《慈善法》修改期间,举行基金会法律研究和制度建设的研讨会,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法规的建立和完善,需要有相适应的政策环境、法律环境和社会环境。
研讨会深入探讨基金会相关法律问题,对法律制度的构建和完善提出建议。兼具丰富实务经验和理论素养的专家学者就基金会发展现状、存在问题以及如何完善依法治理提出宝贵意见。研讨会取得的丰硕成果为基金会治理、监管和发展带来新的思路和启示,也为基金会在法治轨道上繁荣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来源|社会协同合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