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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韩国首尔大学教授金哉衡应邀来我校开展学术讲座

    发稿时间:2023-11-06浏览次数:89

    1027日,韩国首尔大学法学院教授、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格式条款审查咨询委员会委员长、韩国大法院前大法官金哉衡教授应邀到我校作“韩国法上的共同担保制度”主题讲座。讲座由我校涉外法治研究院主办、韩国法研究中心协办,并由韩国法研究中心主任崔吉子教授担任主持。


    我校研究生院院长屈文生教授表示,我校一向十分重视对韩交流,早在2004年就设立韩国法研究中心,是国内第一所设立韩国法研究中心的高校。此外,学校还于去年成立涉外法治研究院,旨在进一步深化对外学术交流、拓宽全球视野、推动涉外法治理论研究,与韩国的学术交流也是其中重要的一环。



    屈文生与金哉衡在赠送仪式上互赠图书与纪念品。



    讲座中,金哉衡详细介绍了韩国担保法概况,并着重论述韩国法上的共同保证制度与共同抵押制度。他就韩国《民法典》中最高额保证、保证债权人的信息提供义务、共同抵押债务的分配以及次顺位抵押权人的代位权等关键条文,结合自己作为韩国大法院前大法官的经历,做了详尽生动的阐述。他表示希望能够进一步加强两国法学交流。



    互动环节中,金哉衡针对提问,对韩国不动产登记制度、物权行为理论、非典型担保制度与混合担保的清偿代位等议题一一作了细致解答,与在场专家学者作了深入交流。



    崔吉子总结指出,中韩两国同属东亚的大陆法系国家,深受德国法影响。两国有着相似文化背景,并面临着类似社会问题。面对继受外来法时所伴生的水土不服问题,韩国法有本土化与创新的传统,不断通过大法院判例完善现行法,使之与本国国情相结合。在“以我为主,兼收并蓄”的教研方针下,崔吉子希望年轻学者们应多注重韩国法等东亚法律制度的研究,并加强东亚各国之间的学术交流。



    我校民商法骨干教师、上海财经大学、上海海事大学等专家学者以及法官、律师等实务界代表出席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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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涉外法治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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