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校与“建构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院校联盟”、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上海市法学会联合举办第二届中国法治战略高端论坛暨“建构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学术研讨会,共同围绕“建构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一重大议题开展研讨。
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敬大力,上海市法学会党组副书记、专职副会长施伟东,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王健,上海政法学院副校长郑少华,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湖南大学特聘教授谢佑平,我校校长叶青,副校长周立志,功勋教授何勤华出席研讨会。来自全国和沪上知名院校的专家教授,以及我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中国法治战略研究院全体教师参加了本次研讨会。研讨会第一阶段由周立志主持。
敬大力在讲话中介绍了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围绕中国自主刑事诉讼法学知识体系所开展的工作。对于如何推进中国自主刑事诉讼法学知识体系化构建,他提出了三点意见。要在整个法治体系中思考和谋划自主刑事诉讼法学知识体系问题,进行中国刑事诉讼法治和法学的体系化创建;要从政治的大视野上把握自主知识体系的构建,突出自主性、原创性、体系化、系统化;要发挥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作为全国性、专业性法学社团的优势和作用,加强与院校及联盟的协作,加快构建中国自主刑事诉讼法学知识体系。
施伟东在致辞中指出,构建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必须要做到四个方面:强化政治引领,提高政治站位,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系统规划,形成学科框架,加强对中国传统法学的深入研究,关注法学与其他学科的交叉融合,高度重视数字法学建设;立足中国特色,创新研究方法,加强实证研究,加强定性与定量的结合研究;深化交流合作,提升国际竞争力,培养更多具有较高学术声望和影响力的学者,建立法学研究成果的新传播生态,支持开展国际学术对话与交流。
叶青在致辞中表示,构建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要具有鲜明的政治站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指引,坚持党对法治工作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立场;要坚持法学研究的主体性和民族性,坚持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原理同中国法治建设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相结合;要以自主性、原创性和创新性作为着力点,加强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基础理论,强化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内在逻辑性,优化法学学科结构,推动交叉学科的创新。
主旨发言环节,谢佑平就建构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的自主知识体系提出了十二点建议。何勤华分析了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建构中的本土资源。
研讨会第二阶段,分为两个分会场进行。会场一以“自主法学知识体系的基础理论和系统化建构”为主题,由西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执行院长张永和主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肖中华,上海师范大学哲学与法政学院院长蒋传光,上海外国语大学法学院院长张海斌,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制与社会发展》副主编侯学宾,我校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法学》主编胡玉鸿,法律方法研究院院长陈金钊,研究生院院长屈文生分别进行了交流发言。
会场二围绕“部门法学和新兴交叉学科自主知识体系建构”展开讨论,由我校数字法治研究院院长、《华东政法大学学报》主编马长山主持。浙江大学社会科学研究院院长周江洪,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彭岳,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龙俊,东南大学社会科学处处长王禄生,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宋晓燕,上海大学法学院院长李凤章,我校发展规划处处长、学科办主任李翔,公共卫生治理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法治战略研究院教授满洪杰参会。
研讨会第三阶段闭幕式由我校科研处处长、中国法治战略研究院院长陆宇峰主持。王健、郑少华分别作会议总结。
王健在总结与会专家研讨的基础上认为,建构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的政治性要求与学术自身发展规律的关系值得深思。他强调中国法学知识体系包含了法学知识分类这一重要内容,要找到中国自主的、不受制于人的法学知识的分类标准,学术共同体和学术范式,必须要立足于对各学科门类的学术史的研究。
最后,郑少华将与会专家的发言总结为十二个共识性:“自主法学知识体系建构与自主探索有关;有组织科研要强调价值引领和党的领导;要应对实践问题;不轻言创新;注重多元继受;关注新技术的挑战;校正法学和法治实践的分离;政策在我国法治体系中的作用;关于研究方法的共性问题;自主知识体系要通过一定媒介传播;自主知识体系应保持开放性;关注学术研究和决策咨询的关系。”
来源|中国法治战略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