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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三届“全国鉴定式案例研习论坛”在我校举行

    发稿时间:2023-07-12浏览次数:214

    75日至6日,由我校法律学院、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主办,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会研究会联合主办,《法律适用》编辑部、《中德私法研究》编辑部、《燕大法学教室》编辑部协办,我校法律学院、民法典研究院承办的2023年上海“民法教义学与鉴定式案例分析”研究生学术论坛暨第三届“全国鉴定式案例研习论坛”在我校松江校区顺利举行。



    来自三校主办方和南京大学、苏州大学、中国计量大学、浙江财经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北京化工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吉林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大学、上海政法学院、上海海事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复旦大学、上海邦信阳律师事务所等兄弟院校和单位的近五十位专家学者,以及参加第三届“全国鉴定式案例研习大赛”的研究生、本科生代表出席了论坛。同时,我校数十位研究生共同参会,共享学术盛宴。



    论坛开幕式由法律学院姚明斌教授主持。台湾大学名誉教授王泽鉴老师以视频形式为本次论坛作特别致辞。王泽鉴对“全国鉴定式案例研习论坛”未来的发展提出三点期望,希望能够将案例研习普及于全国各大学,维护法律适用的一致性;希望各个院校能够依其情况将案例研习列为必修、选修或作为重要法律科目的一部分;希望积极推动将案例研习的方法引进国家法律职业考试,让考试带动法律教育。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助理徐涤宇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院长于飞教授分别代表主办方致辞,中国计量大学宣传部部长陈永强教授代表兄弟院校致辞。

    徐涤宇结合王泽鉴的致辞,对鉴定式案例研习课程建设和师资培训进行了展望。



    于飞认为案例研习要以学生为本,以专业技能培养为要,法学教育应该培养学生解决法律纠纷的核心能力。



    陈永强则表示法学教育需要重视法条与案例,法学教育的专业性体现在如鉴定式案例研习一样具有逻辑性和体系性知识的教学上。



    我校法律学院院长金可可教授代表主办方暨承办方致辞,对各位老师、同学的出席表示热烈欢迎,并感谢上海市教委对本次活动的资助。他认为鉴定式案例研习有助于培养法律人形成解决法律问题的规范思考方法,有助于学术问题的发掘与深入,有助于教义学体系的发展,希望论坛能够持续彰显学术性,为法律人才的培养、法律共同体的进一步形成作出贡献。



    开幕式之后,论坛进行了2023年第三届全国鉴定式案例研习大赛颁奖仪式。我校法律学院姚明斌教授代表大赛组委会,介绍了本届大赛命题及评奖流程。



    上海大学法学院院长李凤章教授、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院长方新军教授、南京大学法学院叶金强教授作为仪式嘉宾,分别宣布三等奖、二等奖、一等奖获奖名单并为获奖者颁奖。





    开幕式和颁奖仪式之后,举办了3场主会场报告、4个单元的分会场报告及1场鉴定式案例研习课程建设专题研讨会。



    主会场报告分别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张家勇教授、上海海事大学王铁雄教授、北京化工大学陈传法副教授主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2级硕士生石剑桥、我校2022级硕士生姜旭、中国政法大学2022级硕士生韩佳辰先后围绕本届大赛的题目案例《辗转的登记》发表了全案报告。



    上海财经大学叶名怡教授、上海政法学院王康教授、我校法律学院杨代雄教授、华东师范大学石冠彬教授、上海财经大学李宇副教授对三位主报告人报告的亮点及不足进行点评。



    在自由讨论环节,与会师生围绕盗赃物是否适用善意取得、冒名行为的体系构造等问题展开热烈讨论。

    而两个分会场设置了不当得利、冒名交易者的赔偿责任、冒名交易与善意取得、连环交易的给付障碍等四个单元。



    分会场一的第一个单元主题为“不当得利”,由上海邦信阳律师事务所主任杜爱武律师和我校法律学院赵文杰副教授主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2级硕士生石剑桥、我校2022级硕士生姜旭、浙江财经大学2019级本科生林载彧结合大赛案例分别作了《无权处分之不当得利客体》《冒名受领价金之不当得利》《使用利益返还之不当得利》的报告。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胡川宁副教授、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高丰美老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昝强龙副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吴逸越老师作为与谈人就不当得利制度的主要学说、无权处分的追认效力问题展开与谈和点评。

    第二个单元聚焦“冒名交易者的赔偿责任”,由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缪宇副教授、我校法律学院王浩副教授主持。中国政法大学2022级硕士生韩佳辰、中国政法大学2022级硕士生朱诚浩、我校2022级硕士生旺国昊结合大赛案例分别作了《无权代理人责任》《缔约过失责任》《侵权赔偿责任》的报告。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严城老师、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徐建刚副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李金镂老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张兰兰老师作为与谈人就冒名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的性质和范围等问题进行了讨论。



    分会场二的第一个单元围绕“冒名交易与善意取得单元”展开,由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肖俊副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夏昊晗副教授主持。中国政法大学2019级本科生张馨予、中国政法大学2019级本科生李佳凝、中国政法大学2018级本科生蔡明浩结合大赛案例分别作了《冒名行为的负担与处分》《冒名行为与无权代理》《盗赃善意取得之于不动产》的报告。上海政法学院李建星教授、吉林大学法学院王立栋副教授、我校法律学院张长绵老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育研究与评估中心柯勇敏老师作为与谈人就不动产盗赃物的认定、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无权处分与善意取得等问题进行深入的讨论。

    第二个单元主题为“连环交易的给付障碍”,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陈大创老师、我校法律学院贺栩栩副教授主持。西北政法大学2020级本科生张亚杭、中国政法大学2022级硕士生杜梓潇、中国政法大学2018级本科生吴一帆结合大赛案例分别作了《交付义务的履行不能》《替代给付之损害赔偿》《权利瑕疵担保》的报告。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孙政伟老师、吉林大学法学院任倩霄老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罗帅老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张焕然老师作为与谈人就被冒名人可归责性等问题进行了讨论。

    鉴定式案例研习课程研讨会围绕“代理的鉴定式分析结构”展开,由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朱晓喆教授主持。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严城老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陈大创老师作为引导报告人发表了代表两种不同观点的分析结构报告。复旦大学法学院班天可副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缪宇副教授发表了与谈意见。与会师生还围绕代理权的要件地位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闭幕式由我校法律学院赵文杰副教授主持,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院长于飞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张家勇教授、我校法律学院院长金可可教授分别致辞,对“全国鉴定式案例研习大赛”及论坛进行了总结和展望。论坛在与会师生的热烈掌声中圆满闭幕。



        来源|法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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