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中国法律文化的成长”学术研讨会在长宁校区交谊楼举办。研讨会由我校涉外法治研究院主办,法律文明史研究院、法律史研究中心、陈鹏生法学教育基金承办,我校和来自上海交通大学、南通大学、上海电力大学等高校的专家学者出席。
开幕仪式由我校涉外法治研究院首席专家、功勋教授何勤华主持。他指出,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高度重视。研讨会主题为“新中国法律文化的成长”,重点突出“研究我国古代法制传统和成败得失,挖掘和传承中华法律文化精华,汲取营养、择善而用”的时代意义。特别是在涉外法治战略成为我国重要发展战略之一的背景下,研讨会顺应国家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的工作方针,发掘中华法系之精神于新中国的创造性转化与弘扬,助推中国法律文化走向更加广阔的世界舞台。
科研处处长陆宇峰在致辞中指出,举办“新中国法律文化的成长”学术研讨会,发掘与弘扬古代法律传统及其优秀文化,具有特殊的时代意义。期待借此实现对新中国法律思想历史渊源的探索,对新中国成立以来不同阶段法律文化成长路径的探索和不同阶段法律文化成长的经验总结。同时,在涉外法治这一战略背景下,顺应国家统筹推进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的方针,推进新中国法治文化创新发展和法治建设。
华东政法大学教育基金副秘书长韩景南在致辞中详细介绍了本次研讨会的承办方之一——陈鹏生法学教育基金的起源、运作模式和管理规范。
法律史研究中心于明教授在致辞中高度肯定了本次研讨会的举办意义。中央高度重视中华法系和中华优秀法律文化传统的研究,“新中国法律文化”学术研讨可谓是正当其时。从新中国法律史研究的角度来说,该主题的研究具有巨大开拓性,是对陈鹏生先生22年前提出的《新中国法制史:21世纪一个亟待开拓的中法史研究领域》这一命题的回应和汇报,将法制史的研究拓展到了法律文化层面,是对新中国法律史的全方位展示,极大推进了新中国法律史研究的进步。
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助理研究员周小凡作“新中国法律文化的创新与发展”主题汇报。从法律思想、法律制度、法律设施、法律教育、法律研究和法律技术六个层面深刻剖析新中国法律文化的创新和发展历程。他认为,新中国法律文化的创新与发展是构筑法治社会的前提和根基,但其现代化进程是一个艰难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与市场经济、民主政治、理性文化和市民社会共生共进。
学术研讨环节由周小凡主持。与会专家学者纷纷围绕“新中国法律文化”主题发表自己的研究所得。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副院长王思杰教授从“建国以来重要法学家的思想”和“新中国法律思想与中国传统法律思想的勾连”两个层面介绍了“新中国法律思想的丰富”。南通大学法律系靳匡宇阐释了对“法律设施”的研究所得。牡丹江师范学院副院长张戈平副教授对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当中的精髓“律条注疏”和“比附判例”作了详尽阐释。上海电力大学王森波教授介绍了其对于革命根据地法律文化的研究体会,讲述了对新中国司法文化的发展历程,特别是民法典颁布后如何与传统文化勾连的思考。周小凡分享了“新中国宪法、行政法以及经济调控法制度”的研究成果。我校传播学院易萍萍副教授讲述了自己对新中国法律技术的研究心得。刑事司法学院吴思远介绍了对新中国法律教育古今继承与发展的研究成果。硕士研究生王诗颖、陈欣如也分别分享了自己“新中国刑法文化的成长”“新中国法律文化成长路径”的学习心得。
党委宣传部部长虞潇浩交流参会感受。他指出,学校拟在长宁校区建立法治教育博物馆,打造面向社会尤其是面向青少年的法治教育公共空间。本次研讨会的主题和成果,对该博物馆的建设具有重要启示,也希望在座专家学者一起参与我校博物馆建设。他还分享了自己对于传统文化与法治文化之间关系的思考。
何勤华作会议总结发言,肯定了研讨会的研讨成果和意义:“本次研讨会以‘新中国法律文化’为主题,顺应国家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的工作方针,在全国学术界都在开展中国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学术浪潮中,发扬中华法系之精神,推动国内、国际法治体系相互影响、相互交融,在全国尚属首例。”此外,他认为,专家学者的研究成果对于归纳梳理新中国法律文化,弘扬和继承中国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促进中国法治现代化建设有很好的助推作用。
来源|涉外法治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