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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傅鼎生老师《民法总论授课实录》出版

    发稿时间:2023-05-16浏览次数:128

    近日,根据我校著名法学教授傅鼎生老师生前授课录音讲稿整理而成的著作《民法总论授课实录》顺利出版。



    傅鼎生教授生前任我校民商法学科带头人、博士生导师,曾任中国法学会民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上海市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期刊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法学会法学期刊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人民政府外聘法律顾问、上海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上海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上海市消保委委员等。傅鼎生曾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起草,担任其中“租赁”“融资租赁”两章撰写的负责人和第一撰稿人。获“司法部直属高校先进教师奖”“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优秀教育成果上海市二等奖(5人集体奖)”“上海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等,连续13年被我校学生评选为“我心目中的最佳教师”。



    《民法总论授课实录》是吴一鸣副教授带领1195后、00后的本研学生团队,对傅鼎生教授2015年春季民法总论课堂录音进行细致整理、优化、校对,历时一年有余得以成稿。其保留了课堂上的师生互动细节,真实再现了傅老师生动活泼、幽默风趣的授课原貌;语言通俗易懂,案例丰富多彩,更有法律学习方法的系统阐述;各个知识点讲授均有大小案例辅助理解,附录还配有课堂答疑、法律学习方法总结等,适合初学民法者理解掌握民法基础理论;在原有录音基础上,依照《民法典》及最新司法解释,对涉及的法条进行了整理和比对,对于《民法典》新增及做出实质性变化的规则也均有标注,附录还配有民法总则、与民法典及最新司法解释的修订对比等内容。

    傅鼎生教授指导的博士朱奕奕先生也参与了本书校对工作。我校党委书记郭为禄教授、法律学院张弛教授应邀为本书作序。



    傅鼎生老师曾寄语学子:“学得多一些、学得扎实一些、学得巧一些。”他的课堂实现了“专业素养、职业道德、公民品格、家国情怀、道路自信”,这些被今天的课程思政教学指南所提炼出来的诸多思政元素的自然融汇。作为傅老师授课实录的第二卷,《民法总论授课实录》不仅是留存的授课历史资料,还是初学者民法学习的教科书,更是青年教师开展课堂教学的示范课。

     


    延伸阅读:

    好老师傅鼎生

     

    什么样的人称得上好老师?

    在华政,人们说,像傅鼎生那样,或者就直接说傅鼎生。

    我读过傅老师的著述,关于傅老师的故事可以说如雷贯耳,但很遗憾没有听过傅老师的课,甚至没有和傅老师有过直接的交流。

    但我还是毅然应允为这本书作序。不仅因为傅老师的故事深深感动了我,而且因为所有说起傅鼎生这个名字的华政人,无不充满感动和敬佩。我们表达对傅老师的敬仰,也是表达对华政园的热爱、对教育理想的追求。

    傅老师是学问家,他对民法的热爱是发自内心的。早年家庭条件艰苦,居住空间局促,他竟把书摊在床上跪在床边看书。在坐班车、出差途中,他总会利用碎片化的时间专心阅读专业书籍、修改稿件。后学敬仰傅老师专业造诣深厚、学术功底精纯,殊不知这是千锤百炼造就的。他对于许多法学问题的真知灼见常令同道倾心叹服。华政民法教研室的同事们称呼傅老师为“总裁”,每有问题让他回答,总也难不倒他,他也乐于交流,毫无保留。“总裁”之谓含着十分的敬重和十分的亲近。二十多年前,傅老师主张民法研究应注重法解释学,为华政民商法学科发展指明了方向,今天这一观点越来越多得到民法学同仁的赞许。傅老师逝世后,全国法学界以各种方式表示哀悼,表达了对其学问以及学术思想的广泛认同。

    傅老师是师道典范,他用一生谱写了“春蚕到死丝方尽”的动人乐章。在对后辈和学生培养上,他倾心倾力,真正把自己当作蜡烛在燃烧。对新教师,他会认真随堂听课,每一堂课后悉心指教、倾囊相授。对学生,他会毫无保留地将最新研究思路提供给学生撰写论文,他会趴在病床上不顾病痛为学生修改论文,他会在进入手术室之前的最后一刻还在指导学生参加学术比赛。他对课堂、对讲台、对教学的态度,让每一位学生都心生敬仰——某部新法通过恰逢期末,他可以为学生连加十二次课;在手臂骨折的情况下,他能够坚持上完四节课才去医院就医 ……傅老师永远是华政学生“我心目中的最佳教师”。

    傅老师是一个大写的人,有他在的地方,就有凝聚力和向心力。他在不同岗位担任过领导职务,始终坚持“不把自己的利益放进去”,时时事事为他人着想,不计较个人得失。他时刻将学生、同事、后辈和一切需要得到他帮助的人放在心上。他发自内心地关心身边每一个人而毫不声张,以至于许多人过了很长时间才得知曾经得到过他的帮助。他用忘我和善良让身边的人们理解“君子”风范。以世俗的眼光看,傅老师谈不上功业显赫,但他的简朴、豁达和睿智,让他身边的人感受到人性的美,让大家信服并发自内心地追随他的步伐。

    在华政人心里,傅鼎生是一个心地光明的人。只有学生好、同事好、学校好,他才安心。为“教书育人”这四个字,他倾注了全部心血,闪耀出无限光辉。他就是华政人心中好老师的模样。

    傅老师离我们远去了,但更多的华政人在想念他、纪念他、学习他,想知道傅老师的更多。了解一个老师最好的方式,就是去听他讲一门课。华政建校70周年之际,我们编辑出版傅老师给华政本科生讲授民法学总论课程的授课实录,就是希望通过这本授课实录,让傅老师精彩的课堂教学继续滋养他所牵挂的华政学子,让华政学子能够继续沐浴傅老师学者师者的光辉。对我个人来说,当年未能聆听傅老师授课的遗憾也稍得慰藉。

    习近平总书记说:“一个人遇到好老师是人生的幸运,一个学校拥有好老师是学校的光荣, 一个民族源源不断涌现出一批又一批好老师则是民族的希望。”傅鼎生是华政的光荣,是华政学子的幸运。华政涌现出了许多傅鼎生式的好老师,我希望并相信华政会有更多傅鼎生式的好老师。

    这样,“法学教育的东方明珠”才能永远熠熠生辉。

    是为序。

     

    华东政法大学党委书记郭为禄教授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五日

     

     

    纯粹的人,精彩的课

     

    十月的一晚,一鸣教授来电要我为《民法总论授课实录》一书写个序,我以不善且无能力和资格写序为由婉言相拒,一鸣教授没有多劝多说,但却有其智慧,转手先将刚整理完成的傅老师讲稿电子版发给我,让我先睹为快。拿到该讲稿用了几日翻阅,翻着翻着似乎与傅兄又进入熟悉的交流状态,随即写下些许感想。

    读傅兄民法总论讲稿,感受之一是,此书呈现完整,布局合理,逻辑清晰,详略得当。这不由得令我想起往事一件:那是他担任《法学》杂志社常务副主编主持的一次案例研讨会,罗培新教授刚到编辑部任职不久,参与案例研讨并担任记录。当我们讨论案件结束时,培新教授就说,各位休息一下,我记录的法律意见书马上可打印,当众人在赞叹他打字速度惊人时,培新教授却说,关键在于各位表达清晰,尤其是傅老师最后的总结到位。无疑,工作如此高效完成离不开参会者的绝佳配合,但毫不夸张地说,傅兄每次的会后总结发言都是令人期待和推崇的。这既反映了傅兄极好的大局观,也显示了其深厚的理论功底和出色的叙事能力。

    感受之二是,此书兼收并蓄,博采众长,深入浅出,举重若轻,将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说起傅兄学习民法理论与思考民法问题的劲头,熟悉他的人皆知,只要与他相聚,无论是一起吃饭还是游玩,不出三分钟,话题就会被他带入相关案例或理论问题的讨论;凡是有他在的场合,绝大部分是在讨论状态中。更难能可贵的是,他在与年轻学者的交流中亦谦虚好学,有意扶植,在他的影响下,讨论已成为华政民法教研室的一种习惯与风气传承至今。可以说,习民法、思民法已经融入他的血液,成为他的一种生活方式。也正因如此,对于民法的众多问题,他不仅能如数家珍般地列举各家学说,而且能举一反三地提出具有说服力的自己观点;他不仅能生动形象地将来自现实生活的事件案例化,而且能使复杂问题简单化,让人易懂易解!

    感受之三是,此书既是教材之作,也是教人之作。民法是权利的宣言书,所谓增强法律意识其实就是普及与提高权利意识。但要注重权利,必须关注人性和常识,敬畏生命和自然,要享受并行使好权利,必须尊重他人独立人格,学会换位思考,以不损害他人利益和公共秩序为前提。正如德国法学家耶林所言,“对于国民施行政治教育的是私法,绝不是公法”,这意味民法学得好坏与否,将潜移默化地影响着每个独立主体的待人接物。傅兄不仅在日常工作学习中将民法精神和原则一以贯之,始终践行,而且还将此化解在讲稿的字里行间,将民法本质以及具体内容通过宏观、中观和微观的不同层面一一展现,充分揭示。真可谓,书与人合一,见字如见人!

    此书在一鸣教授及其团队不懈努力和辛勤付出下,不久将与读者见面。此书的内容,尽管是在《民法典》颁布施行前形成,但在把握和理解现有立法的精神与相关制度方面并无违和感。相反,此书不仅可当作法学院学生接触民法的奠基之石,亦适合任何初学民法者作为入门教材。相信此书的出版,不仅是对傅鼎生老师的缅怀,更是民法学界的福音,它将有助于提升各位民法习者对民法总论及其整个体系的认知水准!

     

    华东政法大学张驰教授

    二〇二二年十月三十日

      

     

    来源|教务处(综合实验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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