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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卫健委委托课题“卫生健康法律法规清理与编纂研究”开题

    发稿时间:2023-04-06浏览次数:83

    328日下午,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我校公共卫生治理研究中心承担的课题“卫生健康法律法规清理与编纂研究”在长宁校区组织召开开题会。


    国家卫健委法规司司长赵宁、法规司立法处副处长韦潇,国家疾控局规财法规司司长李正懋、规财法规司法规处一级主任科员巢霞,上海市卫健委副主任陆韬宏、法规处处长王玲、法规处三级调研员张智、法规处四级调研员蔡岚岚,我校副校长韩强、学校办公室主任练育强,以及邹荣教授、满洪杰教授、苏玉菊教授、孙煜华副教授、陈煜鹏助理研究员等课题组成员参会,会议由练育强主持。


    韩强致辞表示,我校卫生健康法学科建设将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精神,推动交叉学科发展。他要求课题组要将党的二十大精神融入研究工作,以《宪法》《“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为依据,坚持人民生命健康优先原则,关注新兴领域和涉外领域,从国际视角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助力推动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卫生事业的法治化建设。


    赵宁对课题规划提出总体要求。她指出党的二十大报告将依法治国置于重要地位,要求对法律进行“立改废释纂”。卫生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清理编纂工作必须注重法律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和时效性,用法律思维完成清理和梳理工作。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的清理与研究,要围绕多部门法领域的法律衔接、新兴领域的立法研究及法律规范的体系化等方面展开,促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解决问题。


    李正懋指出,要结合国际相关文件,厘清“卫生康”等基础概念的内涵与外延。此外,卫生健康法的多维度、多元化特色,使法律规范的类型化研究富有挑战性,个体与群体、常态与应急等相关问题都有待梳理和区分。


    韦潇对我国卫生健康立法体系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体系进行了介绍,指出对于卫生健康领域法规、规章应根据实践需求进行类型化研究。


    陆韬宏介绍了上海市卫生健康领域立法情况,并对项目开展提出了工作展望,表示上海市卫健委将汇集中坚力量配合华政专家团队共同完成卫生健康法律法规清理与编纂研究工作。


    满洪杰汇报了研究团队基本情况、研究规划、思路及进度安排,表示研究团队将汇集多学科领域的专家智慧,以卫生健康基本法律为基础,以中央政策精神为导向,对现有卫生健康领域立法进行全面系统的一致性评估与清理,针对不协调或冲突之处提出清理建议,研究卫生健康领域法典编撰的立法基础、可行性,并提出方案。


    邹荣从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分析卫生健康法规范的衔接问题:宏观层面是卫生健康法规范与《宪法》的衔接;中观层面是卫生健康法规范与《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衔接;微观层面是卫生健康法规范与相关部门执行文件之间的衔接。


    开题会充分研讨课题框架和重点内容,明确了研究方向和后续工作任务。我校研究团队表示将凝聚学术共识,针对现有卫生健康法律体系一致性问题,以及卫生健康法典可能性与可行性,提出具有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的研究成果,丰富卫生健康领域“法律工具箱”,促进卫生健康领域法治发展。 


    会前,我校校长叶青教授会见了赵宁、李正懋等一行,就医疗体制改革和卫生健康法的发展等问题进行了交流。


    来源|中国法治战略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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