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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际金融法律学院教师参与全国首例由投保机构代位追偿董监高案件

    发稿时间:2023-03-23浏览次数:14

    近日,上海金融法院成功调解全国首例由投保机构代位追偿董监高案件,上市公司从其实际控制人处获得3.35亿元全额赔偿。上海金融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等法律确定由我校国金学院郑彧教授担任本案的专家陪审员,与全国审判业务专家、上海金融法院副院长林晓镍,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审判团队负责人孙倩组成合议庭共同审理本案。



    本案系全国首例由投资者保护机构根据《证券法》第94条新规所提起的股东派生诉讼,也是上市公司因证券欺诈被判令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后,全国首例由投资者保护机构代为提起的向公司董监高追偿的案件。在资本市场全面实行注册制改革的背景下,本案件对于压实相关主体责任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也是继康美药业虚假陈述特别代表人诉讼一案后,我国资本市场在保护中小投资者司法实践方面又一次“里程碑”式的突破。



    除参与本案审理外,基于先前对于我国金融市场基础设施法律保护领域的研究成果,郑彧还受邀就全国首例金融市场测试案例提供了专家意见,并获得上海金融法院的肯定与感谢。

     

    来源|国际金融法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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