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29日,我校法律史学科奠基人、功勋教授陈鹏生先生因病于上海逝世。12月2日,在陈鹏生教授诞辰90周年之际,我校在松江校区尚法厅举行质朴而充满深情的追思会。陈鹏生亲属代表陈宁先生,校党委书记郭为禄,党委副书记应培礼、唐波,原校长、法律文明史研究院院长何勤华,原副校长、功勋教授王立民,社会协同合作处处长、教育发展基金会理事长虞浔,法律学院副院长潘小军,曾受业于陈鹏生的林华昌先生、高珣女士等陈鹏生生前同事、亲朋、学生代表,以及我校法律史学科教师、硕博士研究生等参加追思会。追思会由法律学院党委书记欧亚主持。
与会人员肃立默哀一分钟,向陈鹏生致以哀思,并观看陈鹏生纪念视频,回顾先生为当代中国法治建设、我校法律史学科建设、人才培养辛勤奉献的一生。
我校正式成立“陈鹏生教育基金”,用于助力支持法学教育事业以及法律史学科的发展、队伍建设、人才培养、对外合作交流、基础建设等。其子陈宁先生慷慨捐赠100万元作为首笔启动资金。应培礼与陈宁共同签署捐赠协议,郭为禄代表学校向陈宁颁发捐赠证书、赠送纪念品。陈宁致辞感谢学校搭建平台以纪念父亲,同时衷心祝愿法律史学科越办越好。
郭为禄代表学校对陈宁先生捐赠助力“陈鹏生教育基金”表示由衷感谢,他充满感情地述说了与先生从相识到相知的过程,分享了与先生相处中难以忘怀的生活片段。他表示,陈鹏生长期耕耘于中国法律史领域,致力于法律史学科的发展和人才培养,是我校法律史学科的开拓者和全国法律史学科的领军人,是学生称颂的“好老师”,是同事公认的“大先生”。他指出,在先生诞辰90周年之际,举行陈鹏生功勋教授追思会、设立“陈鹏生教育基金”,既是缅怀先生的卓越贡献和崇高风范,也是表达学校继承前辈的优良传统、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培养更多高素质法治人才的坚定决心。
曾与陈鹏生一起共事的同事、聆听过陈老师谆谆教诲的老师代表和学生共同追忆、缅怀陈鹏生先生。
何勤华谈及陈鹏生在学术上的突出贡献,分享了陈鹏生四部具有重大学术意义的作品。第一部是《中国法制通史》十卷本中第四卷《隋唐法制史》,第二部是《中国法律思想通史》十二卷本中第十卷《近代史卷》,这两部作品的编写与出版使华政法律史学科在全国范围内的学术地位得到显著提高;第三部是《社会主义中国法系初探》,在日本学术界影响非常深远;第四部是《没有法律的政治是危险的政治》,这篇论文探讨了法律与政治的关系。可以说,陈鹏生不仅学术功底深厚,还敢于担当、勇于担当。
王立民发言主题是“先生的底色是重学问的教师”,并谈到先生是最早主持国家重点项目、上海市重点项目的前辈;先生创立了中国儒学与法律文化研究会,通过学会来扩大法律史学科的学术影响力;先生十分支持学生做学问,他指导帮助学生撰写与发表论文;先生论文行文流畅,逻辑性、理论性很强,读来也非常顺畅、舒服;他学贯中西,曾开设《中外法制史研究》课程,主讲中西法律文化比较部分;先生关注中国现实问题,早在80年代就主持召开全国首次法律与经济学学术研讨会。
法律史研究中心丁凌华教授谈了陈鹏生对于青年教师和学生的关爱以及令其印象深刻的两件事。第一件事是1983年自己初进教研室时跟着先生学习,先生授课很有风格,激情澎湃、内容新颖、板书漂亮而有条理,此后也深深影响了自己的板书风格;第二件事是1985年自己前往西北政法大学培训时,收到先生的亲笔信,告知将助其办理职称申报之事,让他不用过于操心,当时的先生已经是副院长,但对教研室的青年教师仍十分上心。
中国儒学与法律文化研究会执行会长陈金钊教授从陈鹏生包容的学术思想、务实的办会风格和高瞻远瞩的国际视野三个方面,向我们分享了其与先生共事的点点滴滴。他说,在感情上从未觉得先生已经离开我们,先生的品格风格永远值得我们景仰和学习,我们要接续传承,要以务实的作风办好学术会议,以严谨的态度对待学术研究。
法律史研究中心龚汝富教授回忆道,在当年接过中国儒学与法律文化研究会会长的接力棒时,先生特地嘱咐了三点:第一,这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一定要予以重视;第二,做研究一定要有热情和干劲;第三,一定要牢牢守住这一学术平台,让更多年轻人能够通过这一平台崭露头角。他表示,先生满怀乡情兼济天下的情怀、谦虚慈祥宽厚仁爱的温暖和充满干劲坚守责任的热情永远激励后辈奋发有为。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法律事务处处长林华昌先生缅怀了作为教师、作为法学家以及作为社会活动家的陈鹏生。作为导师,先生对学生就像父亲对孩子一样,对学生的关心面面俱到,在学习、生活、工作方面都给予无私的关怀;作为法学家,先生为中国法治建设倾注了毕生心血;作为社会活动家,先生曾访问台湾地区,赴日本、美国开展交流、讲学,为祖国文化交流作出贡献。
陈鹏生指导的研究生代表高珣女士也向我们深情叙说了她心目中的陈鹏生老师,他不仅是一位学业导师,更是人生导师,对学生的关怀总是无微不至。高珣回忆道,自己的博士论文于2008年将要出版之时请先生作序,先生欣然应允,手写整整七页稿纸。这份珍贵手稿照片在追思会现场作了展示,让所有与会者深深为陈鹏生的严谨治学态度、热心指导学生的精神所打动所折服。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石育斌先生回忆了陈鹏生对自己的关照,尽管自己不是法律史专业的学生,但先生始终像对待亲学生一样对待自己。最令他终生难忘的是先生始终保持乐观、享受人生的心态。先生曾说,一定要有梦想,而且要去追逐梦想,这样,无论在人生的哪个阶段,都会感到快乐和幸福。
同济大学经济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朱国华教授是陈鹏生的厦门大学校友,他谈到,三十年来先生给予自己无尽的关怀与鼓励。正是先生引领自己走向了知识产权这块专业领域,此外,先生的法律公益精神也深深影响了自己。
法律史研究中心主任李秀清教授作总结发言表示,陈鹏生不仅是华政法律史学科的学术引领人,更是精神引领人,这种精神的引领体现在为人、为师、为学等各个方面,值得我们传承与延续。先生对华政法律史学科的热爱与重视、对法律史教研室教师的关注、对学生的关怀,我们将永远铭记。我们对先生最好的纪念方式就是继续提升法律史学科建设,把先生给予我们的恩泽继续绵延下去。
云山苍苍,江水泱泱,先生之风,山高水长。陈鹏生教授千古。
来源|法律学院、社会协同合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