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至25日,由我校科研处、传播学院主办,由中华全国法制新闻协会法制新闻理论研究专业委员会、中国新闻史学会媒介法规与伦理专业委员会、中国新闻史学会应用新闻传播学专业委员会担任学术指导,华东政法大学法制新闻研究中心、传播法研究中心、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教育研究中心、数字文化研究中心、新媒体数据研究院承办,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文化法治研究中心、中国政法大学光明新闻传播学院、西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传媒与法学院协办的第六届“东方传播法”学术论坛成功举办。
论坛共邀请了学界和业界十五位专家发表主旨演讲,共设“数字媒介实践反思与伦理批判”“智媒时代的互联网平台治理”“媒介技术与传播法律制度构建”“博士生专场”四个分论坛,近六十余名专家学者围绕“媒介技术变迁与传播制度构建”主题进行研讨、发言。
论坛开幕式由我校宣传部副部长、新媒体研究院院长孙祥飞副教授主持。我校校长、上海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叶青教授,中国新闻史学会媒介法规与伦理专业委员会会长、南京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顾理平教授,中国新闻史学会应用新闻传播专业委员会会长、复旦大学新闻学院张志安教授,中华全国法制新闻协会常务理事、我校传播学院院长范玉吉教授致欢迎辞。
叶青对我校传播学院近年来取得的成绩予以肯定,同时希望传播学院能够依托其资源优势和影响力,为全国学者持续搭建优质学术交流平台。叶青指出,论坛旨在向学界输送新观点、新思想,为推进我国数字媒介时代的传播法制与伦理制度建设建言献策。他希望各位与会专家畅所欲言,不吝表达观点,提出意见建议。同时,也恳请学界和业界同仁多多关注传播学院新闻传播学与法学学科交叉融合的建设路径,通过项目合作等方式支持传播学院的未来发展。
顾理平代表中国新闻史学会媒体法规与伦理专业委员会向论坛主办方表示感谢。顾理平表示,云间相聚、对空言说虽然无法让我们感受到线下交流的亲切和温度,但睿智的思想表达和创新的观点呈现,并不会因为传授方式的变化而减弱其应有的魅力,其依然会持续带给我们探索新世界的惊奇和快乐。顾理平指出,如何从制度层面探讨技术变迁导致的问题,寻求技术解决的方案,是我们在讨论问题的时候惯用的思考逻辑。前五届“东方传播法”学术论坛在这些方面做出了卓有成效的努力,相信在今天也将会有更多的惊喜和发现。
张志安代表中国新闻史学会应用新闻传播专业委员会向我校表达了诚挚感谢,并充分肯定了近年来我校传播学院在互联网治理、媒介法规与伦理等方面所做的研究工作。张志安认为,我们正在经历一个算法日益主导的时代,如果单从算法维度去看,互联网研究正面临着学科跨度不断加大、研究复杂程度日渐加深、传媒公共性研究范式逐渐转变等方面的挑战。论坛恰好回应了以上三个维度的问题。此外,张志安还预祝明年传播学院建院20周年庆祝活动圆满成功,同时期待所有与会嘉宾届时能够在线下相逢。
范玉吉代表我校传播学院对与会嘉宾表示热烈欢迎。他表示,打造这样一个学术平台和学术共同体,为有志于传播法研究的各位同仁提供交流沟通的机会,是学院的理想、初衷与责任。因此,传播学院将一如既往,始终如一地把这项工作做下去。范玉吉指出,传播学院为自己设定的目标和任务是秉持中国立场、传播法治声音、勇担公共责任、迈向数字未来,本次论坛也是以此为宗旨。明年是学院建院二十周年,借此也向与会嘉宾发出邀请,欢迎大家继续支持第七届“东方传播法”学术论坛和学院院庆相关活动,大家共聚于此,研究新的问题,向全新的目标进发。
主旨论坛·学界专家一部分由范玉吉主持,香港城市大学媒体与传播系主任、教授刘幼琍,中国新闻史学会副会长、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武汉大学媒体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单波,张志安,顾理平分别发表了精彩的主旨演讲。
刘幼琍的演讲主题是“元宇宙背景下的隐私、信息与数据”。刘幼琍首先梳理了元宇宙概念产生和发展的时间线。她聚焦一系列案例,指出,元宇宙不仅是个人形成化身进行交流的平台,还可以实现买卖交易、赚得虚拟钱币、参与沙盒游戏或扩增新闻与实境。与此同时,刘幼琍教授认为,存在于元宇宙的三个主要忧虑是性骚扰、资料窃取和经济损失,并分别通过案例进行了详细的阐释。她在总结中指出,个人应当对元宇宙有基本的认识,提高自己的隐私意识;公司则应加强自我管理,获得民众信任,最终使民众可以享受到科技发展的正面效果。
单波的演讲主题是“世界公民理念及其悖论”。单波指出,世界公民的观念包含了宏观层面的社会文化状态、哲学(或价值观)和政治计划,以及微观层面的态度(或倾向)和实践模式(及能力)。世界公民理念产生了三个悖论,即希腊化悖论、文明化悖论和全球化悖论。单波从政治、经济、文化等多个角度切入,对三个悖论做出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在发言的最后,单波认为,我们应当基于全球人类命运共同体、文明互鉴的思维去理解世界主义,与世界公民对话。只有产生对话关系,才有可能实践我们所秉持的美美与共、文化互鉴的中国式的全球化方式。
张志安的演讲主题是“内容、数据与市场:中国互联网平台治理实践与理念”。对于传播学界能够为互联网平台治理做出怎样独创性的贡献,张志安秉持审慎的态度并表达出一定的隐忧。他指出,内容、数据和市场这三个关键词是平台治理最重要的三个要素(或领域)。张志安认为,平台治理回归常态的意涵就是以政府为主导,以立法监管、多方参与为核心,其中,平台治理将会是互联网治理的重心。这种治理实践背后的中国观念是发展的实用主义,即我们在追求一种监管的实用主义,这种监管的内生动力是以发展为目标的。
顾理平的演讲主题为“隐私保护:面子里的人格尊严”。顾理平基于“面子里的人格尊严”这一视角来讨论隐私保护,认为有尊严的生活一定与个人隐私得到有效保护的理想状态密不可分。然而,在今天的智媒时代,随着数据挖掘技术的快速发展和人工智能的广泛使用,公民刻意保护的私人生活领域正在频频遭受侵扰。顾理平表示,隐私保护的基本构想包含三个方面:一是隐私主体应具有强烈的隐私自控意识,如果公民无法建立起强烈的隐私自控意识,隐私也就无法真正保护起来;二是技术导致的侵权问题必须寻找技术解决方案;三是法律应该为智媒时代的公民隐私提供坚实的底线守卫。
主旨论坛·学界专家二部分由我校科研处副处长彭桂兵教授主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八届新闻传播学科评议组召集人、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中国传媒大学新闻学院院长隋岩,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王轶,我校数字法治研究院院长、《华东政法大学学报》主编、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马长山分别发表了精彩的主旨演讲。
隋岩的演讲主题为“群体传播:互联网的本质”。他指出,互联网虽然具有多元属性,但其根本属性是群体传播。将这种群体的聚集传播作为互联网的本质,是因为它从多方面观照了当下互联网传播的本质特征。首先,群体聚集预示着从主体(而非工具)的角度认识互联网,我们要重视这种多元主体崛起给互联网带来的重大变革。其次,群体传播定义了互联网时代的多元传播主体,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等和网民大众一样,成为多元主体中的一员,这是互联网与传统媒体的本质差别。最后,互联网的巨大能量来自因事聚集的动力机制,而因下一事件聚集的传播会结束上一事件聚集的传播,这是互联网时代时间碎片化、空间加速流动的体现。
王轶的演讲主题为“人格权益的民法保护”。他围绕人格权益的民法保护,尤其是跟新闻传播之间的关联,进行了简要分析与说明。王轶结合司法解释与具体案例,分别对《民法典》第990条、第995条、第996条、第999条、第1020条、第1025条、第1026条内容进行了具体的要件认定与阐述。此外,他还强调,《民法典》第1028条规定,民事主体有证据证明报刊、网络等媒体报道的内容失实,侵害其名誉权的,有权请求该媒体及时采取更正或者删除等必要措施。这一规定与新闻传播业务紧密相关。
马长山的演讲主题是“人工智能的法治伦理”。他首先区分了“人工智能的法治伦理”和“人工智能伦理”两个概念。马长山指出,人工智能的伦理是一个新时代的伦理,它和传统的所有伦理相区别。人工智能的法治伦理,是人工智能伦理的一部分。人工智能法治伦理通则包括八大方面:以人为本、技术向善、合理合规、公开透明、数字人权、公平公正、安全与负责、人类监督。人工智能的场景包括智慧生活场景、智慧治理场景、智慧家庭场景以及数字战争场景。构建人工智能的法治伦理,一是要塑造人工智能行业的法治伦理精神,二是要有嵌入式的智能体法律伦理,三是要有成长式的智能体法制伦理,四是应有混合式的智能体法律伦理,五是要提供人工智能伦理的法制保障。
主旨论坛·业界专家一环节由我校传播学院副院长巢立明老师担任主持人,由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今日说法》栏目制片人王宝卿、澎湃新闻首席记者谭君、上海广播电视台版权资产中心副主任姚岚秋、腾讯研究院秘书长张钦坤分别发表了精彩的主旨演讲。
王宝卿的演讲主题为“户外直播中若干法律问题辨析”。他分析了“户外搭讪式”直播的性质和行为,并探讨了该问题的治理思路。谭君的演讲主题为“专业领域的隐秘角落——知识产权报道何以成为新闻热点”。其通过自己所做的知识产权报道,从媒体舆论关注和监督的视角探讨了专利、版权、商标这三个领域中的热点新闻与背后成因。姚岚秋的演讲主题为“媒介技术变迁下的视听作品界定规则”。姚岚秋系统分析了媒介技术对作品创作、传播和著作权所产生的影响,同时对视听作品界定的规则进行了思考。张钦坤的演讲主题为“网络版权产业发展趋势与制度保障”。他表示,新型生产组织模式正在深刻影响着产业发展,平台各方面的能力不断提升。张钦坤指出,应从立法层面提出多元应对方案,继而推动我国网络版权产业生态良性发展。
主旨论坛·业界专家二环节由我校传播学院副院长胡慧源老师担任主持人,抖音集团综合维权总监朱惜丹、爱奇艺法律部高级总监胡荟集、阿里巴巴集团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顾伟分别发表了精彩的主旨演讲。
朱惜丹的演讲主题为“算法应用场景、法律问题及治理建议”。演讲立足于行业样本与实务经验,介绍了算法应用的不同场景以及其中的法律问题,并提出合作共赢才是产业发展的必然趋势。爱奇艺法律部高级总监胡荟集的演讲主题为“浅谈算法推荐下网络服务平台责任”。胡荟集围绕算法推荐的技术原理和平台侵权责任两个话题,结合两个案件探讨了司法实践中法院审查平台注意义务时的观点,提出了从利益平衡角度来进行规范的建议。阿里巴巴集团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顾伟的演讲主题为“科技伦理治理的科技企业实践”。演讲从政策背景、科技企业实践情况、阿里巴巴的近期探索三个方面出发,一方面梳理了国内科技创新、科技伦理方面的政策要求,另一方面介绍了多家域外科技企业在科技伦理方面的实践。同时,顾伟还展示了阿里巴巴在敏捷治理方面的技术研发成果。
分论坛开幕式于9月25日上午召开,由彭桂兵担任分论坛开幕式主持人。在分论坛开始前,著名传播法学者、“东方传播法”学术论坛总顾问魏永征老师为我们带来了以《传播法架构的不变与变》为主题的主旨演讲。随后,第六届“东方传播法”四个分论坛同时展开,各位嘉宾按照论坛议程发表了精彩的演讲与点评。
魏永征就网络传播问题总结了十点:一是媒体融合;二是从大众传播到网络传播,如何建立合理的网络传播秩序;三是从受众到用户其身份的多样性,用户的权利应该做出何种概括;四是平台如何协调自身功能,如何对平台予以恰当的全面的法律定位;五是算法等人工智能的相关问题;六是如何调整围绕数据展开的数据主体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关系,如何调整政府对企业的数据制定的管理措施和要求,政府与大数据治理社会如何纳入行政法框架规范中来;七是网络空间的人格权相关问题;八是从人工智能到机器人数字人的权利与责任归属;九是元宇宙空间的主体与行为探究,以及如何规制;十是网络安全问题,如何确立一个公平正义的网络秩序。
分论坛一的主题为“数字媒介实践反思与伦理批判”,由我校传播学院教授郭恩强主持。上海大学文化研究系讲师、硕士生导师徐偲骕,广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讲师李彦,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寿媛君,鲁东大学盈科法学院副教授张祥伟,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助理研究员郭海龙,西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张爱军及硕士生贺晶晶,西南大学新闻传媒学院副教授汤天甜,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副教授谢鹏鹏等嘉宾先后发言与互评,张爱军教授,复旦大学新闻学院研究员、《新闻大学》编辑部主任姜华进行了总结性评议。
分论坛二的主题是“智媒时代的互联网平台治理”,由我校传播学院教授、数字文化研究中心主任臧志彭主持。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教授申琦、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刘一然、华南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系副研究员李婷婷、浙江传媒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讲师王思文、天津大学新媒体与传播学院副教授周书环、浙江传媒学院副教授、浙江乐其数字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杨吉、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熊文聪、辽宁大学法学院讲师王洋、我校传播学院讲师李欢等嘉宾先后发言并进行了互评。中国传媒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代传播》编辑部主任刘俊对分论坛做出了总点评。
分论坛三的主题是“媒介技术与传播法律制度构建”,由西北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副教授李洋主持。北京邮电大学人文学院法律系讲师何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叶永青、西北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副教授李洋、山东政法学院民商法学院讲师孙遥、中国政法大学光明新闻传播学院讲师王瑞奇、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法律系副教授王晋、山东政法学院传媒学院教授王伟亮等嘉宾先后发言和互评。山东政法学院传媒学院教授王伟亮、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副研究员冯建华进行了总结性评议。
分论坛四为博士生专场,由胡慧源主持。东南大学法学院李元华博士、厦门大学法学院黄耀鹏博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郭浩地博士、我校法律学院冉高苒博士、武汉大学法学院金超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罗寰昕博士、上海交通大学媒体与传播学院梁杰冰博士、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罗有成博士等嘉宾先后发言和互评。《编辑之友》杂志社副主编李晶、我校传播法研究中心副研究员袁锋做出了总点评。
分论坛嘉宾围绕不同的分论坛主题畅所欲言,分享学术研究成果。嘉宾互评环节观点碰撞交锋,与谈专家对各分论坛的演讲进行了细致、精彩的点评。
论坛闭幕式由我校传播学院党委书记龚怡主持,大会提报嘉宾西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副教授李洋、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熊文聪致辞总结。
李洋围绕东方传播法论坛的“变与不变”,发表了自己参与本次论坛的心得感悟。作为历届东方传播法论坛的经历者和见证者,李洋表示,本次论坛规模盛况空前,莅临论坛的知名学者数量越来越多,此为论坛之“变”。论坛“互评式”办会模式和与会者的传播法研究热情依旧,此为论坛之“不变”。历经6年风风雨雨,东方传播法论坛已经从最初20多人的小论坛,发展成为知名的学术品牌活动。不仅如此,论坛的收获感也是不变的。本次论坛新设了博士生专场,为学术研究补充了新鲜血液,也吸引了越来越多学者的参与。论坛打破了学科壁垒,为跨学科交流提供了优质的平台,未来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熊文聪围绕“学科交融的新典范:传播法的未来”,结合个人实例发表了见解。首先,他表示学科交融不等于交叉学科。学科之间是彼此独立的也是开放的。其次,传播法的核心是法律,限定是传播。法律不仅包括立法,更包括其他一切的法律活动。再次,传播法学与其他部门法学是互补关系,相较新闻学、传播学具备一定学科优势。传播法的学习包含法理论证、逻辑思辨、社科调研等多个环节,正所谓“汝果欲学法,功夫在法外”。中国传播法学的未来不仅仅是法教义学、比较法学,更不是固有观点的梳理与归纳,而是要秉持开放、交融、互补的态度进行研究。
龚怡对论坛与会专家学者和参会师生表示衷心感谢,并诚挚邀请与会嘉宾在我校传播学院建院20周年之际共襄盛举。
据论坛组委会统计,本届论坛共收到论文一百余篇,作者来自全国数十所高校和科研院所,研究内容涵盖法学、新闻学、传播学等多个研究领域。未来,“东方传播法”学术论坛将继续总结办会经验,持续为国内传播法研究提供优质的交流沟通平台,助力互联网传播与数字社会发展。
来源|传播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