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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校国际法学院院长杜涛主讲本学期“法治中国”课程第一讲

    发稿时间:2022-09-22浏览次数:278

    919日晚,我校国际法学院院长、经天学者特聘教授杜涛应邀主讲本学期“法治中国”课程第一讲。课程由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赵庆寺教授主持,主题是“涉外法治的中国道路”。



    杜涛从“统筹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这一命题出发,认为涉外法治不是一个学科概念,而是一个与国内法治平行的概念,是指一种社会治理方式。所以无法设立所谓的“涉外法治”学科,但可以开展涉外法治教学与研究。杜涛指出,“涉外法治”所对应的最相关的学科是“对外关系法”。“对外关系法”是处理本国对外(涉外)关系的法律规范体系,是本国法和外国法、国内法和国际法之间的桥梁,其内容还是以国际法为主。杜涛以“孟晚舟事件”为例对“对外关系法”的定位进行了简要介绍。



    杜涛从“涉外法治”的概念、现状和党的十八大之后的新发展三个方面,简要介绍了我国涉外法治建设的发展与成就。同时,杜涛指出,在理论研究视角上,实现从“国际法的中国化范式”迈向“中国法的国际化范式”这一研究范式的转换,需要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对外关系法律体系,包括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



    杜涛强调要打破“费米悖论”。杜涛指出,并不是只有西方才会形成对外关系法。对外关系法是大国标配,是中国进行涉外法治建设、参与国际治理体系改革的必要工具。杜涛强调,中国对外法律体系建设必须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同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相适应。

    围绕如何建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涉外法治体系,杜涛从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三个方面对其进行了简要阐述。

    据悉,为对接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我校立足学校办学特色,依托优势学科,整合优秀师资,专门开设“法治中国”品牌课程。课程主要聚焦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国法治实践等核心内容,旨在坚持立德树人目标,加强大学生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法治理念的培育和提升,培养德法兼修的高素质法治人才。

     

    来源|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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