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 王春霞)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召开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专题采访。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该法共7章50条,包括总则、电信治理、金融治理、互联网治理、综合措施、法律责任、附则等。
专门立法满足实践需要
关于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的立法背景,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刑法室主任王爱立介绍,与电信网络诈骗相关的法律规定较为分散,不够明确,针对性不强。实践中一些好的经验做法和政策文件需要上升为法律规定。在行业治理和制度建设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形成协同打击治理合力,“急需有一部专门立法满足实践需要”。
王爱立认为,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是“小快灵”立法的重要立法实践,条文数量不求太多,立法节奏紧、进程快,急用先行。重预防、综合治,全链条、管要害,统筹发展和安全。从人员链、信息链、技术链、资金链等进行全链条治理,从前端宣传预防,中端监测处置,后端惩治进行全流程治理,强化部门监管主体责任,压实企业责任,对电诈分子规定了有效预防惩处措施,严厉打击各类涉诈黑灰产行为。
“近年来,尽管电信网络诈骗打击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案件快速上升的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但犯罪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副局长姜国利说,从打击治理实践看,电信网络诈骗不是简单的社会治安问题,而是复杂的社会治理难题。
随着打击治理工作的不断深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出现了一些新变化、新特点。姜国利介绍,新型网络犯罪已成为主流犯罪,诈骗手法加速迭代变化,攻防对抗不断加剧升级,跨国有组织特征日趋明显。诈骗集团针对不同群体,根据非法获取的精准个人信息,量身定制诈骗剧本,实施精准诈骗。公安机关发现的诈骗类型就超过50种,其中网络刷单返利、虚假投资理财、虚假网络贷款、冒充客服、冒充公检法是5种主要的诈骗类型。
姜国利说,从通讯网络通道看,利用虚假APP实施诈骗已占全部发案的60%,开始大量利用秒拨、VPN、云语音呼叫以及国外运营商的电话卡、短信平台、通讯线路实施诈骗。从资金通道看,传统的三方支付、对公账户洗钱占比已减少,大量利用跑分平台加数字货币洗钱,尤其是利用USDT(泰达币)危害最为突出。公安机关会同相关部门始终和诈骗集团斗智斗勇,不断研究调整打击防范措施,确保始终保持主动权。
对个人信息保护双重发力
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很多诈骗之所以成功,在于其掌握了实施诈骗相关联的个人信息进行精准诈骗。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刑法室处长张义健介绍,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对个人信息保护双重发力,既要从上游阻断为实施电诈提供信息源,也要防止在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中个人信息的二次泄露。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与个人信息保护法衔接,规定个人信息处理者要建立个人信息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的防范机制。特别是对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密切相关的物流信息、贷款信息、交易信息、婚介信息等要予以重点保护。规定公安机关在办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时要对犯罪所利用的个人信息的来源进行查证溯源,对泄露、提供个人信息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等。
立法注重系统治理,成效有待于准确执行
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教授吴美满在接受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采访时表示,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注重系统治理,规定了金融、电信、互联网等责任主体的具体职责,明确了政府部门的相关责任,基本覆盖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的全生态要素。法律条文规定可操作性也比较强。同时规定检察机关可以就电信网络诈骗提起公益诉讼,有助于检察机关在网络生态治理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在吴美满看来,法律成效有待于实施后相关实务部门的准确执行,以及如何协同刑法、刑诉法等各部门法合力推进。电信网络诈骗是系统性问题,需要注意的是,网络环境中的犯罪对传统刑法理论提出了新挑战,特别是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技术手段不断迭代升级,需要更深入地研究回应,全方位筑牢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法网。
(来源于《中国妇女报》,2022年9月14日,0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