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由上海市法学会司法研究会、我校科研智库主办的“国家安全学科与话语体系建设”研讨会在上海成功举行。来自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浙江大学、中山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南昌大学、宁波大学、上海政法学院、上海社会科学院等高校科研院所,上海市法学会、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以及第一、第二、第三分院等单位的近百位专家学者师生汇聚一堂,围绕“国家安全基础理论研究”“国家安全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重点安全领域前沿问题研究”等三个议题进行深入研讨。
校党委副书记、校长叶青教授致开幕辞。会议开幕式由我校科研智库党总支书记、中国法治战略研究中心主任李翔教授主持。
叶青代表我校向各位到会嘉宾表示感谢。他指出在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引领下,我国国家安全体系不断完善。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大对维护国家安全所需的技术、装备、人才、法律、机制等保障方面的能力建设,更好适应国家安全工作需要。期待各位与会专家就我国国家安全学科与话语体系建设提出真知灼见,为研究中心的理论研究和学科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专题研讨环节分为不同主题的三个单元。
第一单元主题为“国家安全基础理论研究”,上海社科学院科研处处长杜文俊研究员担任主持人。
西北政法大学郭永辉教授提出,要对国家安全观的前瞻性研究。前瞻性是关于国家安全立法现实的需求问题。国家安全是历史的范畴,其内容和构成的要素伴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丰富,国家安全的体系也在不断变化。国家安全法律体系已经形成雏形,国家安全法律体系法典化应当提上日程。做好国家安全前瞻性的研究,需要处理好国家安全的整体与局部、战略威胁与战术威胁、外部安全与内部安全环境的关系,才有可能有所作为。
北京师范大学阴建峰教授认为,国家安全基础理论的研究,需要准确界定一些基本概念。准确把握反恐的一些新形势;准确把握极端主义犯罪的相关立法的规范精神;准确把握极端主义犯罪相关概念之间的关系,尤其需要注意极端主义犯罪观念和关系。
中山大学法学院庄劲教授认为,国家安全观上的国家安全与刑法上的国家安全的概念存在差别,着重讨论有无必要扩大刑法分则第一章的罪名体系。维护国家安全的罪名体系,一部分是通过传统狭义的刑法分则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另一部分则是与国家安全相关联的犯罪,散见于其他章节,直接或者间接的保护国家安全。守护国家的总体安全,需要全体罪名共同发挥作用。
西南政法大学陈小彪研究员认为,国家安全观落实到微观领域,以我国文化安全的刑法保护为视角。从外部因素和内部因素对我国文化安全威胁和影响,论证我国文化安全的必要性;国家安全保护的困境包括:如何确定文化安全刑法保护之基本立场,如何平衡、消解文化安全、秩序与文化传播自由之价值冲突,如何依法认定文化产品的违法性;确立国家文化安全保护的总体思路,科学确立文化安全刑法保护之基本立场,文化安全、秩序与文化传播自由之价值冲突与消解,依法认定文化产品的刑事违法性。
我校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赵庆寺教授、浙江大学非传统安全与和平发展研究中心周章贵研究员、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研究室王延祥副主任作点评。
第二单元主题为“国家安全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我校发展规划处处长杨忠孝教授担任主持人。
宁波大学法学院赵微教授认为,国家安全观是包罗万象的,涉及生活的方方面面。赵微教授提出三个核心词“以人为本的国家安全观”“国际化的视野”“预防为主”,并分别论述。首先,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安全是人民最基本的需要;其次,赵微教授提出需要关注海上安全;最后,国家安全是没有危险,把危险化解在没有发生之前,也就是预防为主。最终回归到文化,以文化为中心构成国家安全观的话语体系。
上海政法学院科研处处长赵运锋教授认为,理论研究要与实践需要所匹配。将国家安全作为学科去建设、发展,不能理论与实践相脱节。在研究上,要更具有针对性,把实务部门的需要落实到学科的理论研究之中。高校和实务部门共同发布研究成果,推动学科的发展。人才培养是学科发展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提供优质的师资资源、设置相关专业、教材的编写,为人才培养提供更具体的路径。
西南政法大学总体国家安全观研究院佘杰新研究员认为,国家安全学学科科的边界,应设定为涉及全局性、系统性、涉及国家战略的问题,并介绍了西南政法大学的做法。
西北政法大学反恐法学院院长舒洪水教授认为,美国国家安全建设对我国国家安全建设有借鉴意义。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院长赵天红教授、上海市法学会国家安全法律研究会宦晓琴秘书长、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第二检察部刘金泽主任作点评。
第三单元主题为“重点安全领域前沿问题研究”,上海市法学会国家安全法律研究会巫社广副秘书长担任主持人。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程红教授认为,需要审视总体国家安全观在刑法层面的落实。刑事立法与刑事司法需要适应社会现实的需要。从国家安全领域审视现行刑法,例如我们国家属地管辖规定的限制,要作出及时调整。
南昌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邓建中教授认为,个人信息安全需要法理思考及制度完善,个人信息方面不仅是财产问题,涉及到国家、经济、社会、数字等,可能影响国家安全,个人信息方面需要重视。理论前沿分三个方面:加大网络信息技术伦理方面的理论研究;如何构建个人信息处理的合规性理论体系;个人信息与个人信息权的问题。
我校国际法学院党委书记杜涛教授认为,关于美国对华新冠肺炎的诉讼情况能够引发我们的思考。通过相关案例说明了统筹推进国家安全,要和涉外的法治密切配合,国内法和国际法要相结合,很多问题通过国内法也不行,光通过法律也不行,要相互结合。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俞小海博士认为,总体国家安全观对刑事立法有影响,对罪名的增设、修改,体现了对相关国家安全的保护;总体国家安全观对刑事司法的影响。司法有两种方式可以纠正,第一种方式是司法机关的自我纠正。第二种方式是对这些行为,司法机关可能无法通过自我演绎的方式进行理性的回归,只能通过刑事立法进行倒逼式纠正。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研究室姜伟副主任认为,近年来中美两国展开了全方位、全领域的竞争,域外法律问题非常尖锐,为了保障国家政治安全和经济安全,应当有效利用刑事司法手段,实现我们国家的刑事管辖权,构建科学可行的反制外国不当措施的刑事司法机制,检察机关在其中要积极参与,发挥程序主导作用。
我校科研智库党总支副书记阙天舒教授、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第八检察部韩东成副主任、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戴慈检察官作精彩点评。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黄京平教授对本次研讨会进行了总结。他表示研讨会涉及国家安全的问题,涉及法典化的考虑,以及交叉学科和学科交叉的关系。学科的细化,应该更多地依赖传统学科解释学、教义学、学理层面更加细化的研究。在法科领域,需要进行一个新的交叉学科的研究,以带动相关学科的发展。研究国家安全应该着重从与法科相关的基础理论研究、推动学科的综合研究等。一定要注重学科的特点,培养的人才一定要适应市场需求。
国家安全学科与话语体系建设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内容,研讨会以“国家安全学科与话语体系建设”为主题,学界与实务界共商国家安全学科与话语体系的建设路径,既关注理论领域,又关注实践需要;既有国内视角,又有国际做法的借鉴。研讨会所产生的思想成果,既丰富了国家安全学科和话语体系的理论内涵,又提供了未来国家安全学科建设的实际建议,为新时代总体国家安全学科与话语体系的建设与完善贡献了智慧与力量。
图文丨科研智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