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晚,校党委副书记、校长叶青教授在松江校区讲授“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教务处副处长尹天松、吴一鸣,相关教师和50余名课程本硕生出席聆听。
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党的历史上首次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叶青作为这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会议亲历者,以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议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作为课程开篇,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中国刑事诉讼法的新实践、新发展”这一主题,配合我国在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进程中的生动案例,深入分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时代背景、重大意义,全面阐释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创新性、科学性、人民性、实践性等鲜明特征。
叶青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满足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理论需求,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政治定位,集中体现在新时代司法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核心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要紧紧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并提出了要立足中国实际,强化问题意识,落实强化庭审中心地位、强化证据裁判要求、强化辩护权保障等主要建设任务。
经过近一学期的大力建设,“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已形成了相对完备的课程大纲体系和稳定的高素质教学团队,课程受到学生大力好评,有部分未选上课的学生甚至进入教室旁听。下学期,该门课程的覆盖面将全面扩大至所有法科生,进入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保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引领下,全面推动高素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人才培养。
来源|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