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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雷经天法治精神传承系列活动之人民司法理论研讨会召开

    发稿时间:2021-05-31浏览次数:671

    522日,“雷经天法治精神传承系列活动之人民司法理论研讨会”在校举行,校党委书记郭为禄致欢迎辞。甘肃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等政法院校领导,天津财经大学、中山大学、南京大学、上海师范大学的专家学者,《近代史研究》编辑部和《人民日报》《法治日报》等报刊媒体嘉宾,以及师生代表参加会议。会议由科研处处长屈文生主持。



        郭为禄教授致辞欢迎。他提出学校党委根据中央和市委关于四史学习教育、党史学习教育的部署,聚焦校史中的党史故事、党史中的法治故事,努力发掘雷经天的革命经历、法治实践和高贵品质。学习体会延安时期的司法实践,有助于我们更加深刻地认识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不断推进法治建设的伟大历程;有助于让我们更加深切体会中国共产党人的法治初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保障人民的权利,伸张人民的正义;有助于我们更加深切体会中国共产党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



        与会专家学者围绕“人民司法理论”主题,聚焦雷经天的法治精神、延安时期的司法实践、新时代党的司法理论创新方面了进行深入研讨。


    雷经天时期我国司法制度状况的追溯

        天津财经大学近现代法研究中心主任侯欣一教授指出,研究人民司法制度在该时期的发展,不可绕过对雷经天的研究,其所提出的新民主主义司法理论与当前的人民司法理论有密切关联。雷经天所提出的新民主主义司法理论有几点内涵:一是司法工作必须在党的领导下;二是司法是一门专门的工作,需要培养专业的司法人才;三是应该吸引人民广泛参与,在制度设计上应当方便民众参与。



        我校王立民教授表示,雷经天是陕甘宁边区的法官,先后担任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的庭长、代院长、院长,为陕甘宁边区的司法乃至法治建设作出过很大贡献。虽然雷经天同志没有接受系统的法治教育,但在办理案件时都坚持公正司法,力排非议,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与权威性,也赢得了边区广大人民群众的赞扬。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陕甘宁边区能够发展壮大,成为抗日战争的坚强堡垒,由多种因素聚合而成,法制是其中的重要因素。法制又往往通过司法来强烈表达自己的力量。雷经天通过公正司法来切实维护陕甘宁边区的法制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权益,实现其应有的价值,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赞扬。在纪念中国共产党建立一百周年之际,发扬光大他们司法公正的精神具有重要的时代意义。



        西北政法大学汪世荣教授以黄克功案为例,通过典型案例来分析这一时期司法制度的状况。该案例表现出该时期司法制度的一些闪光点,一是案件确立关于刑事案件或者死刑案件证明标准,不能单纯以口供定案;二是对案件性质的认定既要看主观过错,也要看客观后果;三是该判决书结构清晰,文笔简练,针对性强,对现在的判决书撰写也具有借鉴意义。



        南京大学历史学院岳谦厚教授以该时期女性权益的保护为视角来展示该时期我国司法的特点。女性权益的保障始终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关注的重点内容,在该时期,尤其是在共产党提出婚姻自由之后,婚姻案件的数量已经有了较大的增长,多数案件最终通过调解解决相关纠纷,为新中国成立后女性权益的保护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人民司法理论的新时代内涵

        甘肃政法大学校长李玉基教授提出,对雷经天时期陕甘宁边区法治有一个系统的整理是非常必要的,通过追根溯源,对中国共产党的法治实践进行系统和全面的把握,可以为当前的司法实践提供指引。



        我校法律文明史研究院何勤华教授和廖晓颖简要介绍了我国人民司法思想的发端,梳理出该时期人民司法思想的现代意义。他们以董必武人民司法思想为例,提出在该时期,我国的人民司法思想的六个主要特征。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党对政法工作有统一的领导权;二是依法办事,首先是要有法可依,人民法院认真执行国家法律制度是正确的审判案件最重要的保证之一,其次是要依法审判,法官在判决案件时要依法裁判,不能为了人民满意而枉自裁判;三是公正和效率,一方面法院应该简化自己的办事手续,另一方面提高办案人的能力;四是司法因强制而权威;五是树立司法公信力,凡是判决不仅使当事人信服,更重要的是判决要符合广大人民的意志;六是审判独立,法院审判只服从法律。


        中山大学法学院刘忠教授认为,雷经天1937-1945年任职边区高等法院代院长、院长8年,这一时期,边区司法的反教条主义实践,对当代司法实际产生了影响。雷经天曾在边区委员会有一个提案,其中说:无论是仲裁调解或判断案件,必要合于天理’‘国法人情,因此,引用法律必要合理,必要合于当时当地的实际情况,这才是正确的。陕甘宁边区时代反教条主义思想的具体表现有两个例子:一是审级制度。虽然统一战线下,边区法院只是一个高等法院,由于政治、地理、交通、讼累等考虑,与六法全书下的三审制不同,边区实行两审制。1954年《人民法院组织法》之后迄今实行二审制,与陕甘宁边区时代具有制度相似性;二是调解制度。由于边区司法人员数量、专业训练、经费、便民等考虑,与钢性的实体法、诉讼程序要求的判决不同,除部分犯罪外,民事案件广泛施行调解。



        《近代史研究》编辑部胡永恒副编审从反思的角度对延安时期的人民司法做出一些探讨,其认为该时期边区司法制度的成绩主要是在于健全司法机构,明确制度规范,加强内部行政管理。雷经天推行的正规化改革主要是工作的成文规则化,行政管理工作方面的加强,并没有抓住司法审判中心环节。这一时期司法制度的主要问题在于积案率居高不下,存在案件拖延的现象比较严重,多次受到边区政府的批评。从反思的角度来看,必须要认识到当时的司法制度有其时代性,只有在这个前提下,才能更好的借鉴该时期的司法制度,赋予其新的时代精神。



    弘扬人民司法的新时代法治精神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强调发挥法治力量,建设法治国家。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依法治国的决定,既是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政治智慧的反映,又凝聚了党长期依法治国的历史经验。回顾党依法治国的艰辛探索和发展历程,总结雷经天法治精神,深入探究其中的人民司法理论,对于深化对依法治国的理解,无疑是大有裨益的。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姚莉教授指出,雷经天的生平事迹反映出人民至上,司法以人民为中心,是中国共产党延续一百年的初心和使命。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一系列关于公正司法的新思想、新理念和新战略,既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对中国共产党初心和使命的传承。习总书记的公正司法思想主要有三个方面: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中国共产党必须解答的时代命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体制是充分吸收中外思想要素基础上形成的有别于西方的总体适应我国国情和时代要求的司法体制;传承司法为民的理念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根本立法和出发点。



        上海师范大学哲学与法政学院院长蒋传光教授认为,雷经天是中国共产党法治建设的创始人之一,为新民主主义革命法治建设做出贡献。其审理的黄克功案真正做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当中能够感受到公平正义,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也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包含三个方面:一是以人民为中心,是全面依法治国必须遵循的一条基本原则,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内容之一;二是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裁判是司法裁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基本要求,裁判文书就是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新要求和新期待,准确阐明事理,详细施明法理,积极讲明情理,力求讲究文理;三是确立司法公正的社会认同标准,以完善司法为目标,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保证司法公正。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我校结合政法院校特色,联合上海戏剧学院创排了原创话剧《雷经天》。《雷经天》以老校长雷经天同志审断黄克功案的经历为主要情节线索,通过话剧的形式回溯、剖析这段历史,全面展示中国共产党人不平凡的法治建设历程。为进一步营造共庆百年华诞、共创历史伟业的浓厚氛围,我校还推出了弘扬雷经天法治精神的系列学术活动,组织国内历史学界和法学界的知名专家学者共同回顾人民司法制度发展历程、总结我国法治建设的宝贵经验,延展和深化雷经天法治精神的内涵及其蕴含传承的延安精神,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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