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晚,上海市“晨光学者”、我校法律学院姚明斌副教授应邀主讲本学期“法治中国”课程第三讲“偷来的玉米能买吗?——谈谈民法的理念与技术”,校党委教师工作部部长赵庆寺教授主持讲座。

姚明斌以“偷来的玉米能买吗?”为案例,向学生提出两个问题,指出对同一案件的不同描述会改变一部分人的立场。因此,处理个案时不能只是感性地作出有关“公平与否”的判断,否则很容易陷入价值相对主义。
结合《民法典》第235条规定,姚明斌认为在这一案例中,甲对丙有无请求权的关键在于丙是否取得了对玉米的所有权。他以六组案型,围绕“丙是否知情”“丙是否具有合理的信赖基础”“乙对玉米的占有是否基于甲的意志”“丙是否经乙交付取得玉米”“丙是否允诺了合理的对价”和“丙是否实际支付了价款”六个重要因素进行详细分析,并回到《民法典》第311条第1款、第312条的具体适用。姚明斌强调,民法虽然无处不涉及价值判断,但其处理价值判断的方法是通过案型的区分,以法条和要件的形式将不同情形不同处理的目标予以技术化。
姚明斌总结民法的特点是要通过微观具象的技术细节,实现宏观抽象的价值理念。他希望法科生不要轻易向一般抽象价值观逃避,应该意识到规则理由比规则结论更为重要,能够通过案例变型来把握规则脉动。
整个课程以提问方式进行,注重师生间的互动交流,有效提升了学生们思考的积极性、主动性。姚明斌幽默风趣的讲课方式,深受学生喜爱。

据悉,为对接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我校立足学校办学特色,依托优势学科,整合优秀师资,专门开设了“法治中国”品牌课程。主要聚焦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国法治实践等核心内容,旨在坚持立德树人目标,加强大学生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法治理念的培育和提升,培养德法兼修的高素质法治人才。
来源|马克思主义学院 图文|夏梦颖 王聪 刘文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