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华政要闻

  • 姚岳绒副教授主讲本学期“法治中国”课程第二讲

    发稿时间:2021-03-10浏览次数:693

    3月8日晚,美国威斯康星大学访问学者、中国法学会宪法学会理事、我校姚岳绒副教授应邀在松江校区崇法楼主讲本学期“法治中国”课程第二讲“宪法与新时代——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课程由党委教师工作部部长赵庆寺教授主持。


    姚岳绒结合《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党的十九大报告中的相关论述,强调了宪法实施的重要性。姚岳绒指出,宪法实施的路径包括宪法遵守和宪法适用以齐玉苓诉陈晓琪等案件为例,姚岳绒详细阐述了宪法司法化这一争论问题。结合最高人民法院相关文件,姚岳绒认为法院对于宪法的适用经历了“不能用——能用——不能用”三个发展阶段。同时,姚岳绒强调要从宪法中寻找依据



    姚岳绒指出,宪法监督是宪法实施保障的核心。监督宪法实施的权力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姚岳绒指出,2018年宪法修正案迎来了宪法监督制度实施的新时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原法律委员会修改为宪法和法律委员会。该委员会在继续承担统一审议法律草案等工作的基础上,增加推动宪法实施、开展宪法解释、推进合宪性审查、加强宪法监督、配合宪法宣传等工作职责。最后,就我国宪法监督制度的宪法规定以及近几年来的宪法审查实践展开讲解,并就合宪性审查的启动方式和审查过程进行了简要介绍。



    为对接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我校立足学校办学特色,依托优势学科,整合优秀师资,专门开设“法治中国”品牌课程。主要聚焦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国法治实践等核心内容,旨在坚持立德树人目标,加强大学生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法治理念的培育和提升,培养德法兼修的高素质法治人才。


    来源|马克思主义学院    图文|夏梦颖 刘文祥 王聪

    最新导读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