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召开总结表彰大会,我校3名研究生获得“优秀法律实习生”荣誉称号。
法律实习生制度是最高人民法院为加强与法律院校交流合作,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文化而建立的一项重要制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以下简称“三巡”)与我校等十二所巡回法院辖区内高校签署的合作协议,2020年7月“三巡”启动第六批法律实习生的遴选工作。通过我校层层选拔,并经“三巡”遴选,决定接收我校2019级经济法学硕士研究生陈佳、刑法学硕士研究生王葛青和民商法学硕士研究生赵启萌3名同学为“三巡”第六批法律实习生。
在半年的实习期内,3名同学分别进入民事和刑事审判团队担任实习法官助理,辅助参与案件记录、文书起草、司法调研及综合行政等工作,遵守庭内各项疫情防控制度,做到出庭必报备、出宁必报批,并配合“三巡”工作人员做好审判场所疫情防控以及出庭人员行程调查。她们谦逊好学、认真踏实的工作,得到了“三巡”领导和老师的一致好评。
我校一贯坚持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的人才培养理念,高度重视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合作,成效显著、反馈良好。今后,我校将继续增进校院双向交流,完善应用型法治人才教育培养机制,为人民法院输送更多优秀的法律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