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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校与青岛市司法局签署关于加强涉外法律领域内合作框架协议

    发稿时间:2020-12-24浏览次数:747

        1218日下午,我校与青岛市司法局关于加强涉外法律领域内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在长宁校区举行。青岛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万振东,我校党委副书记应培礼出席会议并讲话,社会协同合作处处长陈赛金主持签约仪式。会前,校党委书记郭为禄与万振东一行会见会谈,对青岛市司法局一行来我校签署合作协议、建立合作关系表示欢迎。




    应培礼和万振东代表双方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根据协议,双方将在加强涉外法律交流合作、推进涉外民商事纠纷化解、法律人才教育培训及国内外双向法律查明等领域开展合作共建。



    万振东表示,青岛经济社会不断快速发展,国家也对青岛的未来发展赋予了新的历史任务,尤其是上合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山东自贸区青岛片区建设更需要优质法治保障,希望双方合作能够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朝着更加务实、更高层次方向发展。



    应培礼对万振东一行的到来表示欢迎,介绍了我校近年来的发展情况,他表示,我校与山东(青岛)有着较深的历史渊源,随着青岛逐渐向国际化大都市不断迈进,我校与青岛司法局间的合作迎来了新的历史机遇和使命任务,希望双方携手服务国家战略大局和区域发展大局,构建长效合作机制,更好地推进司法资源和高校资源的共享和互补。


    本次合作协议签署旨在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一带一路”法治建设向更高水平迈进,深化和拓展双方在涉外法律服务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青岛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春颖,办公室主任姜鹏辉,研究室主任李昊,市政府法制研究中心主任李广彬,普法和宣传信息处副处长姜海明,青岛市律师协会会长张金海,监事长王亚平,副会长王刚,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刘常青,我校国际法学院党委书记杜涛,律师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张国元,社会协同合作处副处长王美丽等参加签约仪式。

    来源|社会协同合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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