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公布《关于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奖励的决定》,我校共有5项科研成果获奖,其中二等奖4项,分别由张明军、胡玉鸿、马长山、王迁主持;三等奖1项,由孙万怀主持。
我校在历届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奖项上均有斩获,其中第三届何勤华获三等奖;第四届张筱薇获三等奖,第五届金可可、罗培新获三等奖;第六届童之伟获二等奖,刘宪权、王立民、邱格屏获三等奖;第七届章志远、罗培新、屈文生获三等奖,本届获奖数和获奖级别均创历史新高。
开展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评选工作是教育部为表彰奖励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取得的突出成绩,展示高校社科界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大理论与实践成果,推动高校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重大举措。本届评奖经专家评审、面向社会公示、奖励委员会审议通过和教育部批准,共有 1539 项成果获奖,其中著作论文奖 1241 项,咨询服务报告奖 77 项,普及读物奖 20 项,青年成果奖 201 项。
成果名称 | 申报人 | 成果类型 | 奖项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实践前提与创新逻辑 | 张明军 | 论文 | 二等奖 |
人的尊严的法律属性辨析 | 胡玉鸿 | 论文 | 二等奖 |
法治中国建设的“共建共享”路径与策略 | 马长山 | 论文 | 二等奖 |
广播组织权的客体——兼析“以信号为基础的方法” | 王迁 | 论文 | 二等奖 |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应回归为司法政策 | 孙万怀 | 论文 | 三等奖 |
来源|科研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