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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探索单用途预付卡消费领域检察公益诉讼”研讨会举行

    发稿时间:2020-11-24浏览次数:617

    1120日,我校中国法治战略研究中心与松江区人民检察院在松江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中心举办“探索单用途预付卡消费领域检察公益诉讼”研讨会。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许祥云,我校副校长、博士生导师张明军教授,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倪峰,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应松年等多名专家学者参加研讨会。研讨会由科研智库党总支书记、中国法治战略研究中心主任、公益诉讼研究中心主任李翔教授主持。




    张明军向应松年教授颁发中国法治战略研究中心高级顾问聘书。


    应松年在致辞中表示,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是立足于中国国情、凝聚中国智慧的法治壮举。他通过分析全国检察机关办理检察公益诉讼案件的数据,以及法律条文中关于公益诉讼涉案范围的相关规定,预测随着研究和实践的深入,未来公益诉讼范围还会进一步扩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也会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完善。



    许祥云阐述了检察公益诉讼的重要性和系统性。他认为,此次选取单用途预付卡消费这一新领域作为研讨会主题,深度思考开展检察公益诉讼的难点问题,彰显检察为民的司法担当。检察机关会继续加强与高校的良性互动,共同推进制定公益诉讼立法工作。


    张明军在致辞中指出,我校十分重视同检察机关开展理论合作研究。希望利用本次研讨会召开的宝贵契机,进一步推动我校与检察机关的合作与互动。充分利用高校资源优势,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提供更多理论支持,也希望公益诉讼展示教育基地今后能够成为我校法律实践平台,让学生了解、参与检察公益诉讼,培养学生的法治精神和社会责任感。


    倪峰从消费者权益保障的角度,阐述了单用途预付卡消费领域检察公益诉讼的重要性。他认为,预付卡消费服务纠纷涉及的人数往往较多,如果矛盾处理不当则容易引发社会风险,探索该领域的公益诉讼是检察机关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体现。



    针对一起消费者通过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成功维权的真实案例,松江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苏正洪介绍了预付卡消费领域检察公益诉讼主题研讨会的召开背景,阐述了对于单用途预付卡的纠纷类型属于“私益”还是“公益”的判定标准,以及公益诉讼案件的立案条件。他强调,要多关注、分析单用途预付卡消费领域及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开展的特殊性、消费者作为弱势群体在维权过程中存在的困难、行政机关监管中存在的难点堵点、制度设计上存在的缺陷等内容,并将其纳入到检察公益诉讼。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苏正洪,上海市单用途预付卡协会执行副会长范林根,上海市商务委市场秩序处处长刘炜,上海市商务委市场秩序处主任科员江隐龙,上海市松江区经济委员会副主任许浩,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宗晔,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刘海东,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检察官马方飞,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第五检察部主任高维,我校人事处副处长邓继好副教授、法律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谢文哲副教授,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检察部主任章艾华作主旨发言

    我校科研处副处长、公益诉讼研究中心副主任练育强在总结发言中指出,社会公益需要大家共同守护,在社会各界的有力支持下,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必将会谱写出更加辉煌的新篇章。

    会前,与会人员一行参观了松江区人民检察院的公益诉讼展览室,了解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设立初衷、立法过程和具体内容,以及上海市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中取得的实践和理论成果,感受到松江检察院以公益为核心、坚持“双赢多赢共赢”工作理念、积极作为勇于探索的工作作风。





    来源|中国法治战略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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