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晚,我校博士生导师、比较民法与判例研究所所长、融资租赁研究中心主任韩强教授在松江校区主讲本学期“法治中国”课程第四讲“民法典的历史地位与现实意义”,课程由校党委教师工作部部长赵庆寺教授主持。

韩强从历史发展、现实情况出发着重介绍了“为什么要编纂民法典”。韩强指出,制定《民法典》的目的一方面在于统一法律渊源,另一方面在于提高法律使用效率、降低成本。同时,以《唐律》《民法大全》等为例,韩强认为“伟大的民族、伟大的时代、伟大的人物必定造就伟大的法典。”《民法典》是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的重大法治成果。

韩强对中国民法典的起草历史进行了简要介绍。对于1979年第三次民法典起草失败,韩强从立法经验不足、法治人才缺乏、社会快速发展三个方面进行了原因分析。1986年制定《民法通则》,标志着我国进入《民法通则》时代。韩强特别指出,《民法通则》面向实际需要,服务改革开放,作为民事基本法,是简化版的“民法典”。我国稳步走向《民法典》,并最终于2020年5月28日颁布《民法典》。《民法典》的出台处在“两个一百年”的历史交汇期,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现实意义。
韩强指出,《民法典》以人民为中心奠定价值立场。结合《民法典》的相关法条,韩强强调《民法典》根本上是“人”法,以人的全面发展为出发点。同时,韩强特别指出,人格权单独成编,凸显了人权保护理念。
为对接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布局,我校立足学校办学特色,依托优势学科,整合优秀师资,专门开设“法治中国”品牌课程。主要聚焦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国法治实践等核心内容,旨在坚持立德树人目标,加强大学生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法治理念的培育与提升,培养德法兼修的高素质法治人才。
来源|马克思主义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