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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京都市报】最高法一周内发布6份知识产权文件,背后有何考量?

    发稿时间:2020-09-17浏览次数:349

     

    914日后,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入罪门槛数额从50万调整至30万。

    近日,最高法、最高检出台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其中明确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或者因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所得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可构成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的侵犯商业秘密罪。

    南都记者注意到,最高法最近一周连续发布六份知识产权领域的司法文件及解释,对涉网络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涉电子商务平台知产民事案件、侵犯商业秘密和审理专利授权确权行政案件中,存在的法律适用难题等作出规定。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丛立先告诉南都记者,现在国内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呼声越来越高,相关修法正在抓紧推动,最高法出台的司法解释和文件将起到补充作用。

    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定罪量刑标准

    913日,最高法、最高检发布《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以下简称《解释》),自2020914日起施行。

    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两高相关负责人提到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知识产权犯罪新类型案件不断涌现,特别是侵犯商业秘密的刑事案件争议问题较多,亟需出台相关司法解释予以明确和规范。

    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以盗窃、利诱、胁迫等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商业秘密,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构成商业秘密罪。

    两高近期出台的《解释》中,进一步明确了上述条款的适用标准。比如《解释》提及采取非法复制、未经授权或者超越授权使用计算机信息系统等方式窃取商业秘密的,属于“盗窃”范畴。其他不正当手段则包括“贿赂、欺诈、电子侵入”等方式。

    据南都记者了解,去年《反不正当竞争法》在侵犯商业秘密认定上新增“电子侵入”手段。有专家对南都记者表示,在数字经济背景下,以黑客技术手段盗取商业秘密的行为越来越多,给执法带来挑战。而明确这类行为的具体情形,有助于执法实践。

    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是极具强制力和威慑力的知产保护方式,颇受重视。2019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明确加强刑事司法保护,推进刑事法律和司法解释的修订完善。加大刑事打击力度,研究降低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入罪标准,提高量刑处罚力度。

    南都记者注意到,此次《解释》中关于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入罪门槛数额调整为30万元的规定引起关注,近期一度登上微博热搜榜。

    根据《解释》第四条,实施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秘密,给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或者因此违法所得数额在30万元以上,直接导致商业秘密权利人因重大经营困难而破产、倒闭的,应当认定为“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

    按照两高此前发布的司法解释,重大损失的标准为50万元以上,“此次调整入罪门槛意味着这类案件更容易立案了。”立方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焱对南都记者表示。

    《解释》还规定了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根据不同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规定不同的损失计算方式,具体可根据商业秘密的合理许可使用费、侵权造成销售利润损失或商业秘密的研发成本、收益等确定。

    此外,权利人减轻商业秘密损害结果,对商业运营、商业计划的损失或者重新恢复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其他系统安全而支出的补救费用,也应当计入损失范畴。

    在张焱看来,相比专利和商标,商业秘密的可见性较弱,在实践中存在难以认定重大损失、计算损害赔偿等难题,新司法解释的出台将给执法机构明确执法规则和依据,强化知识产权的保护。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创新已成为共识

    除了上述司法解释外,最高法近期还发布了多份知产领域的司法文件和解释。

    911日,最高法就专利授权确权行政案件出台司法解释,其中提及虚构、编造专利技术内容的,人民法院可依法认定专利无效。同日发布的审理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则明确,算法等属于商业秘密,并在行为保全、保密义务、侵权责任等方面作出规定。

    两天后,最高法官网连续更新《关于涉网络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几个法律适用问题的批复》《审理涉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明确了知识产权权利人、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等各方主体的关系,进一步细化了平台的“避风港原则”。

    915日,最高法再发布《关于依法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惩治力度的意见》,从加强适用保全措施、依法判决停止侵权、依法加大赔偿力度和加大刑事打击力度等方面进行规定。

    南都记者注意到,上述《意见》明确权利人可向法院申请行为保全的几种情形,比如在展会上被侵害或即将被侵害知识产权的,还有涉及核心技术、知名品牌、热播节目等将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的行为。法院接到申请后,应当依法及时审查并作出裁定。

    对于故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意见》强调依法支持权利人的惩罚性赔偿请求,充分发挥惩罚性赔偿对于故意侵权行为的威慑作用。

    最高法近期关于知识产权的司法文件频出,多位专家告诉南都记者,一个原因与中美贸易协定有关。2020115日,中美双方签署第一阶段经济贸易协议,协议的知识产权章节里,涵盖了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网络知识产权保护等诸多内容。

    “此次最高法发布的司法解释中,一些重要条款的修改是针对协议内容展开的。”张焱告诉南都记者。

    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丛立先认为,光是9月至今,最高法就有6份知识产权相关的文件和解释,这也可以被看作是在落实中美第一阶段贸易协定的具体体现。不仅最高法,政府职能部门也在出台具体规定。

    随着国内知识产权发展水平的提升,丛立先指出现在从中央决策层面到社会各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创新已成为共识,呼声越来越高。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914日发布的《2019年中国知识产权发展状况评价报告》,我国知识产权创造蓬勃发展,中国知识产权发展水平在全球的排名已从2014年的第20位,快速跃升至2018年的第8位,平均每年提升近3个位次。

    丛立先告诉南都记者,知识产权领域的技术更新迅速,一些新出现的侵害行为在法律上仍处于空白或者模糊地带,而现有的知识产权基本法律条文还不够细致,因此需要通过最高法的司法文件来起到补充解释的作用。

    (来源于《南方都市报》,2020-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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