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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西市场导报】易花萍:古代汉字法生成因素探索(节选)

    发稿时间:2020-09-10浏览次数:345

     

    易花萍(华东政法大学文伯书院副教授)

    古代阶级社会中,皇帝一言九鼎,“朕即国家”,故该时期的汉字法的最主要形态是“汉字帝王法”。本文中的“汉字”取广义的概念,是汉字“音”与“形”的统一。

    古代汉字法“生成因素”的分析是一种制约因素和孕育环境的考察,这种制约因素是“突显因素”和“第一因素”的而非唯一因素,因为没有哪种立法行为的动机是单一的;但我们也不全面分析汉字立法产生的所有因素,而旨在探讨汉字法产生的机制及维度表现。

    古代汉字法的生成因素

    古代汉字法生成的“突显因素”是多维的,我们对古代汉字法的生成因素归纳出以下三种维度,并且征显了主次之别。

    一、“人”的因素,即一种“主观性”。可以从三个方面观察。

    1.古代汉字法的制订、更改及废立的主体是“帝王”“个人”而不是民众“集体”。

    首先,表现为“造新字”或“废旧字”。

    武则天为了维护她历史上的第一个女性皇权创造了大批新字,以从意识形态上为她的新政找理论依据。但事实表明,武则天造的字,全是以繁代简,把原来已有字的字形加以改变,并没有新鲜的内容。其字多是有关天、地、日、月或社稷君臣这些字,且多带封建迷信色彩。例如:“圀”为“国字,方框内由“八方”两字组成,意“八方土地,于一宇”;“曌”暗含她犹如日月当空,无微弗明,无远弗照(武则天名照);“埊”为“地”字,由山、水、土字组成;“臣”字,上面“一”字,下面“忠”字组成,在武则天看来,臣对君当忠心如一;而“人”字,则取“一生”为“人”之意。虽然这些字最终被历史沉淀,在当时她统治时,人们不得不遵守,在当时具有字形规范的意义。

    其次,表现为“改变汉字书写形体”。“對”(对)字,本从丵从口从寸,“应无方”的意思。汉文帝认为“责对而言,多非诚对,故去其口以从士也”。汉文帝主张以诚信为本,守信不渝,唯士为能,所以字改为从士从寸,于是一字而二形。《说文》引西汉学者扬雄说“叠”字本以为“古理官决罪,三日得其宜乃行之”,所以字从晶从宜;王莽篡汉后,认为自己是以土德代汉火德,火德已衰,于是改从三日之“疊”为从三田之“疊”。

    2古代汉字法体现的意志及服务对象是“帝王及少数统治者”。

    据《中国历史年代简表》,历代的皇帝所用的年号共有708个,从内容上看,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1)表示受命于天的,如应天、天兴、天授等;(2)表示神圣祥瑞的,如万利、河清、大圣等;(3)表示改朝换代的,如太始、开元、皇初等;(4)歌颂文治武功的,如大德、上明、文治等;(5)希图安宁平顺的,如安定、广顺、永宁等;(6)祈求江山永固的,如长久、天寿、长乐等。足见,它们寄托着帝王们的美好愿望与理想。元代忽必烈曾出台一部《表章定制体例》,规定在给皇帝的表章中,禁止使用167个汉字:病、苦、杀、灭、减、凶、祸、倾、颓、毁、哀、愁、死、丧、泪、布、暗、罢、败、暴、奔、崩、弊、别、摈、病、剥、播、残、藏、惨、化、极、沉、尘、出、休、除、祥、辞、徂、摧、荡、享、飨……这些字之所以被禁,更多地不是为了维护帝王的尊严避讳,而是因为它们是“凶字”,不吉利。

    当然这种帝王意志,有时是一种积极的干预力量。例如,“避讳”制度是历代君主思想统治的一种手段,是消极的,但在贤明君主前,则可能渗入积极因素。唐太宗李世民在避讳问题上就较为开明,他说:“今宜依据礼典,务从简约,仰效先哲,垂法将来。其官号人名,及公私文籍,有‘世及民’两字不连接,并不避讳。”明代本来是个文字狱高发的朝代,但明成祖和其子高炽也都不拿个别错字做文章,认为不该“顾小过天听”。再如,“上尊号”是少数统治者的特权,但是康熙帝拒绝上尊号,始终一贯,直至晚年。

    3.古代汉字法在法律关系内容上,体现为少数统治者的权利,民众只是被动遵守或禁止使用。

    文字在古代主要为上层统治阶级拥有。子思曾引述厥祖孔丘的话说:“非天子……不考文。”,即“考正文字,权归子”。古代文字书写的材质甲骨神秘、金石尊宠,它们只可能属于上层社会用,寻常百姓根本就无法得见。

    人的名号本来只是一种符号,不过是一种语言的代码,但中国古人却认为它是一种超力量的符号。进入封建社会后,人的名字在原有的迷信观念基础上,又被添上一层政治的礼教色彩,使得人的名字更加具有神秘和恐怖的力量,因而出现了“避讳”制度。其目的是让臣民对皇上绝对敬服否则便是大不敬。

    秦始皇确立的“皇帝”名号更只是统治者的权利,臣民们妄敢用此号者,简直是拿九族的生命开玩笑。

    二、“社会环境”因素。社会环境突显的是“政治因素”,但也不排除经济、科技、思想、军事等因素的制约。

    1.“政治”因素

    首先,体现为政权之初为巩固新政权而作出的举措。例如,秦始皇的“书同体”是统一六国后,以汉字统一为基础的文化统一,它为中华民族的大一统奠定了坚实的基石,其的终极目标是希望通过统一的文字来维持大一统的统治。

    其次,体现为少数民族通过“汉化”举措巩固政权。由于汉字具有超方言的表意能力,故在民族融合、国家统一过程中具有巨大能量。异族统治者为了在中国大地上维持统治,汉字的推广使用是他们首选的途径。从北魏孝文帝、到辽、夏、金、元等少数民族政权,“汉化”是它们建国后的一项重要内容。

    再者,政治斗争也是影响古代汉字法内容出现的一个原因。平田昌司从当时的社会历史背景着眼,针对韵书的正统地位指出:“景祐改革是针对真宗、章献时代的风气和制度发起的。既然指责陈彭年的奸谄,不便把《广韵》当官韵使用,礼部也就不得不编一部没有‘五鬼’遗臭的新韵书。”

    2.有的“法规”在某个阶段没有出现与经济尚落后、生产力不发达有关。

    秦始皇统一帝国后制定了“书同文”政策,却没有“语同音”政策。这里有生产力的因素。那个时代,除了少量的官吏、商人和游学之士以外,方言障碍所造成的不便不会引起全社会的重视,因而不会有“语同音”的规范化要求。其次,语言是重要的教学媒介,进行全民义务教育,语言的统一和规范是必需的。从这个意义上讲,只有当全民义务教育被提到议事日程上来的时候,“语同音”才能真正成为国策。而封建统治者从本质上讲都是信奉“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不可能进行全民义务教育,而且秦始皇时代的社会生产力水平也提供不出进行全面教育的条件。秦始皇不可能在“书同文”的同时再提出“语同音”的主张来。

    宋朝以前,由于印刷术落后,人们的文史哲作品主要以手抄本的形式流传,还不能广为传播,统治者能读大批的作品也就更少,因此,文字狱产生的机会也比较小。

    3.受科技的影响,汉字书写(“汉字习惯法”)呈现出阶段性现象。

    甲骨文时期,由于使用的工具是金属刀,是在坚硬的龟甲兽骨上刻写的,所以笔画细瘦,方折笔居多(圆笔不易刻);且写法没有完全定型,一个字的异体字很多,字无一定格局,形体随所画物体而定,同一篇文字,笔画多的字就大,少的就小。到青铜器时代的“金文”,由于大都是先用毛笔书写,在翻到模范上,最后浇铸而成,因而保存了毛笔壁画的特征,多肥笔,壁画有粗细的变化,有很多涂黑的团块。商代后,最普及的书写材料是竹简,故秦始皇一统后的“小篆”笔画相对甲骨文和金文的线条要匀称些。至汉代用木牍布帛等有宽广表面的东西为材质的“楷书”时,笔画更加平直结构更加方正。王继洪认为:推动汉字字体演进虽然有汉字自身的一些内在规律,但最根本的因素之一,就是由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推动。

    4.思想因素,表现为从意识形态角度麻痹民众。

    对圣人的崇拜就是很好的例子。如宋代为避孔丘名讳,大观四年规定:“以瑕丘县为瑕县,龚丘县为龚县”。清代雍正对孔子的尊崇更是超越于前辈任何帝王。他令对孔子的名讳要像对君主一样敬避,所以当礼部议请:除天坛圜丘之“丘”字不避外,凡遇姓氏都加偏旁,作“邱”字如系地名,则改用他字,至于单用“丘”字,则书古体字。雍正回复:今文出于古文,若改用古体字,还是没有回避,这个字还有“期”音,以后除“四书”五经”外,并加“阝”旁,作“邱”字,地名也不必改,通用“邱”字。雍正对孔子的顶礼膜拜,不是一般意义的避讳;其目的无非是从意识形态入手,借尊崇孔子对民众实行思想钳制。“天坛圜丘”之“丘”字,及“四书”“五经”并不避讳,也足见“圣人”的位置仍在“帝王”之后。

    5.军事因素。例如,古代汉字法的出现与政治清明、时局稳定有一定关系。

    皇太极年间,随着其势力的渐渐拓展,他们才有精力放在思想层面的东西,才有精力考虑要反映满族共同体的事实,将民族名称规范化。天聪汗皇太极于天聪九年(1635年)十月十三日,诏谕满洲的称名:我国原有满洲、哈达、乌喇、叶赫、辉发等名,向者无知之人,往往称为诸。夫诸申之号,乃席北超墨尔根之裔,实与我国无涉。我国建号满洲,统绪绵远,相传夹世。自今以后,一切人等,止称我国满洲原名,不得仍前妄称。由于亲征噶尔丹战争的胜利结束,国家财政状况好转,康熙帝才可能腾出精力下诏修书,《康熙字典》即系康熙帝亲自主持编纂的正字书。该字书吸收历代字书有益成分,融合会总,并加以补充,达到封建时代字书的最高峰。

    三、“汉字本体”的因素。该因素相对其它因素来说份量明显更弱。从动机上说,它是服务政治的手段;从发挥作用方式来看,汉字是在“被异化”的情况下使用;从内容上看,它多出现于一些务虚的领域,与意识形态挂钩。

    1.重视文字的符号标记作用。

    例如,历代朝代的名称,其实也是一种身份认同,通常是对帝王某段有重要意义的经历的纪念,通常与帝王的活动地、发迹地、封地和封号等有关。例如,“夏”之得名源于禹曾受卦于夏伯;“商”之得名源于契曾帮助禹治水有功而受卦于商;“周”之得名源于周部落到古公亶父时曾迁居于周原;“宋”之得名源于赵匡胤为归德节度使时驻在宋州;“辽”之得名源于契丹居于辽河上游;“夏”之得名源于拓跋思恭建国时以夏州得名;“金”之得名源于金都城位于按出虎水(女真语“金”为“按出虎”);“汉”之得名源于项羽曾封刘邦为汉王;“明”的得名源于朱元璋是继承郭子兴而发展起来的,郭子兴属于白莲教组织,白莲教的首领韩山童称“明王”;“隋、唐”之得名源于隋文帝杨坚之曾被北周封为“随国公”;唐高祖李渊的祖父李虎曾被追卦为“唐国公”。

    汉武帝以前帝王无年号,年号的来源与祥瑞有关,更多的是一种符号标记作用,为自己的年代划上自己的标记。例如,武帝时因见流星的长光而改元“元光”;因郊得一角兽而改元“元狩”;因在汾阳县掘地得了一个大鼎而改年号为“元鼎”。李治显庆二月,以益、眠等州皆言龙见,遂改元“龙朔”,龙朔三年十二月因麟见,来年正月一日便改元为“麟德”……一个年号的改动,意味着除旧布新,从头开始。故一个帝王可能有若干个年号。由于年号太多难免有导致纪年混乱之弊。所以自明至清,任帝王,从登基到驾崩,只使用一个年号。“康熙”“弘历”执政六十年之久,但在年号上也是不搞什么新创意的。

    2.注重文字符号的“所指”义。

    我们来看清代皇帝的名号。“皇太极”是清朝的奠基人,他认识到要实现长治久安,必须吸收汉民族的优秀文化其年号为“崇德”,即“崇尚德化”之意,反映了皇太极当时的政治理念。“顺治”即位前,皇太极统一了整个东北,建立起关东一统的大清帝国。这时的清帝国雄心勃勃,兵锋屡指关内,意欲逐鹿中原,一统华夏。年号“顺治”即“治国顺利,实现华夏一统”之意。“雍正”是“雍亲王得位正、为君正”的意思,反映了雍正在得位“正与不正”的舆论压力下想以此强调自己皇位“正当性”的初衷。

    忽必烈定“元”为新国号,源于“元也者,大也;大不足以尽之而谓之元者,大之至也。”“大元”不仅象征从成吉思汗到忽必烈“历古所无”的“大业”,还出自儒家经典“至公”之论,进而可以与三代相媲美,名正言顺地厕身于夏、商、周、秦、汉、隋、唐大统一王朝序列。建年号和改国号,显然是忽必烈吸收汉地文化,改变其政权形式和内涵的两个重要步骤,指向符号的“所指”义。

    古代汉字法生成因素的特征

    一、“多维性”与“综合性”

    古代汉字法的产生是个“多维”的机制,有“人”“社会环境”的和“汉字本体”的。但这些因素不是孤立的,每一个汉字“法规”的“诞生”都是综合因素的结果。例如,秦本处西北,进入周原后,继承了先进的周文化,包括周的文字体系;因此,秦国的这种以秦文字为基础的规范统一方案,被罢者多是不符合汉字发展规律的某些六国文字,是符合文字发展规律的。秦始皇的“书同体”行动使两千年来的汉字的发展具有了极高的稳定性;经过这次整理,汉字字形有了规范的标准,促进了文化的传播、政令的畅通,对社会发展及政权巩固无疑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也就是说,秦始皇的“书同文”政策既有“巩固政权”的因素,又跟帝王“有头脑、有思想”的个人因素有关。

    二、“层次性”与“一致性”

    古代汉字法的生成因素有个主次的层级性问题。其中,“人”的因素,即帝王的干预是影响汉字法的第一因素,无论消极的、抑或积极的,终归是帝王意志的体现。“文字”在社会中产生并发展,其产生必然受制于“社会环境”的各因素。良法的产生自然得力于良好的社会环境。依托于“汉字本体”因素的古代汉字法从数量上来说是微乎其微的,并且多以被异化的形式、被统治者用作意识形态的工具应用在务虚的领域。这三大因素不仅作用于古代各朝代的汉字法,也贯穿于民国和当代汉字法的产生机制中。

    三、“政治性”与“社会性”

    为避字形之混,“莫州”本瀛州之县,以“鄚”字类“郑”字,开元十三年改为“莫”字;“邠州”之“邠”字也本作“豳”字,因类“幽”字而改。因缺笔画的避讳方式造成了文字的混乱,唐显庆五年有“写书御名不缺点画诏”,以防“会意多爽、指事全违,背立书之本意”。该类举措毫无疑问具有“社会性”,有利于民众交际和社会秩序,但它是便于统治者管理的需要,最终指向是“政治”,是统治者实行政治统治的工具。还有,“创制隶书”“刊刻石经”“文字职官”的设置等形式,表现上看,确实是扩大了汉字的使用范围规范了汉字,传播了汉字,促进了人类的交流与沟通,但观察它们的背后,可以体察到“政治棒”的力度。

    (来源于《山西市场导报》,2020813日,B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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