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勤华(华东政法大学教授)
“文革”及华政的第二次被撤销(下)
在华政,文革中受牵连的另一位老师李某某,就是著名法学家李昌道教授。
李昌道1931年6月生于上海,1956年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研究生毕业后,被分配进入华政国家与法的历史教研室工作。1958年8月华政被撤销、并入上海社科院时,李老师也跟随进了社科院政治法律研究所工作。
1963年华政第一次复校时,李老师回到了华政。但在文化大革命中,李老师吃足了红卫兵、造反派、工宣队和军宣队的苦头。1968年9月7日,有人在华政树人堂200号办公室玻璃框内,发现一张印有毛泽东接见外宾照片的破碎报纸。驻华政工宣队认为这是一起严重的反革命事件,在造反派提供的线索下,将李昌道老师作为嫌疑对象隔离审查,连续进行刑讯逼供。1969年5月,在驻华政工宣队、军宣队和院革委会联合召开的全院大会上,宣布:李昌道定为现行反革命,不戴帽子,交群众监督。此事件的受害人李昌道老师,直到1978年9月16日,经上级机关复查,才得以平反。李昌道老师曾和笔者说过,1979年华政第二次复校时,他之所以没有回到华政,坚持留在复旦,和这一事件有很大关系。李老师现在住在加拿大,身体还很硬朗,我们祝福李老师健康、幸福、快乐。
总之,从1967年1月开始清理阶级队伍(持续至1972年2月),先是由华政各造反派组织进行,非法设立牛棚(关押教师和干部的场所)和隔离室(约于1968年3月开始,至1970年6月),对教师、干部和学生进行迫害。据不完全统计,在华政,先后曾被关入牛棚的有38人,关入隔离室的有20人。被关入者,有的被致伤,有的被致残。而这,只是文化大革命给华政带来的无数伤害之一。2018年年底,笔者在采访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原华政教师)叶孝信时,叶老师也曾对笔者说过,1979年华政第二次复校时,他为什么不愿意回华政工作,就是因为华政文化大革命的这一段历史,实在是令人不寒而栗。
1968年以后,华政的日子更加难过了。64级学生,于1968年12月9日毕业分配。入学时的149人,此时还剩下146人,其中有33人被分配至新疆、内蒙古和广东等省市,先后去农场务农。65级学生,因文革原因,拖到了1970年7月才分配离校。共208名毕业生,分别被分配到浙江、江西、安徽、山东、贵州等地的军垦农场、五七干校和劳改局等参加劳动。由于1965年以后华政没有再招收新的学生,这样,至1970年夏天,华政校园里就只有老师,而没有学生了。
实际上,早在1969年3月1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最高人民法院军代表向当时的公安部长谢富治并中央、中央文革报送的关于撤销西南、西北和华东政法学院的请示报告(高法军[69]字第1号)中已经提出了撤销政法学院的请求。该报告的一段关键性文字如下:
经过几年来的实践,特别是经过这次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实践,充分证明,仅靠办大学来培养无产阶级政法干部是不适宜的;同时,根据目前政法部门的实际情况,我们认为原由最高人民法院所主管的西南、西北和华东三所政法学院,没有再继续开办的必要。因此,建议撤销这三所政法学院。三所学校自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以来,未继续招生。1966年、1967年、1968年级学生已陆续毕业。现仅1969年级学生尚未结业。三所学校共计约2000余人,其中教职员工800余人。近几年来,这几所学校,实际上是由当地省市负责的。关于撤销后的人员、物资以及工资等有关事项,拟请有关省市革命委员会负责处理[《华东政法学院党史大事记(第一册)》(1952年—1972年)第114页]。
1969年3月3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财政部军管会、最高人民法院军代表联合发出关于西南、西北、华东政法学院拨归地方管理有关财务问题的通知宣布:西南、西北、华东政法学院,业经谢富治批示:这些学校,目前都归地方管。
拖到1972年1月13日,华政党的核心小组根据上述中央的指示,要求全体教职工服从上级的撤销分配方案,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关系。此时,华政职工总人数已经降至206人。1972年4月18日,华政教职员工中,188人(有徐轶民、王召棠、苏惠渔、张国全等教授)转入复旦大学(华政近8万册图书也全部转给了复旦),其余18人分别调往其他有关单位。1963年第一次复校的华东政法学院,在文化大革命的冲击下,第二次正式被撤销。
说两句多余的话,华政的第二次被撤销,与第一次被撤销一样,固然有文革之国家政治大气候的原因,所谓覆巢之下,焉有完卵,当时华政的命运,实际上并不掌握在华政人自己手里。但为什么中央要求解散、撤销的是西南、西北和华东三家政法学院,后来只有华东政法学院被撤销了,而西南政法学院却得以保存了下来,西北政法学院也从来没有被正式撤销?这说明,在同一政治大气候下,由于某些人为的因素(可能是当时四川省和陕西省的领导或西南、西北法律人的努力),其结果还是可以有所区别的。
(来源于《法制日报》,2020年7月2日,0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