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当日晚间,多位上海代表团的代表走进新闻中心视频采访室,分享看法。他们认为,草案标注了法治中国新的界碑,从出生到去世,它与每个人民的生活都息息相关。
以人为本先人后物得以体现人格权独立成编,可以说是此次民法典编纂的最大亮点之一。全国人大代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王俊峰说,目前很难看到其他国家现行的民法典里有类似举措,社会对此关注度一直很高。在此次审议时,还有专家建议,要提高人格权位置,把人格权这一章内容放在总则后,说明各界对此的肯定。
他表示,人格权入编,一方面体现了民法典是人民至上,以人民的利益为中心,以民为本;一方面也突出反映了我国在经历经济高速发展后,关注的焦点已经从物质发展转移到了人格保护,彰显了21世纪信息社会背景下人格权保护的特殊价值。
人格权,与每个人的生命、身体、生育、姓名、健康、饮食、个人信息保护等各方面都息息相关,它能确保人民活得有尊严。王俊峰举例说,民法典体现出了鲜明的时代性,对社会各方普遍关注的新技术发展带来的挑战做出了回应,包括禁止利用信息技术侵害肖像权(AI换脸)等。这说明民法典对高科技互联网技术影响民事行为、民事交往等问题都关注到了,是一部与时俱进,具有时代特征的法典。为国家治理现代化奠定基础全国人大代表、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陈晶莹说,民法典编纂意义非凡。
一是民法典意味着中国法治文明进入到新时代。它展现的是我国法学上的进步,有利于国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现两个100的目标。
二是顺应了广大人民群众对法治的新需求。它体现了人民追求公平正义,追求环境保护,展现了人民希望通过这部法典,保护自己的民事权利的意愿。
三是对国家治理现代化奠定了制度基础,它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40周年以来民事制度的集大成者,是治理现代化重要的一环。
草案关注了不少社会热点问题。陈晶莹说,比如,过去社会中因救人反被告的事件多次发生,扶不扶、救不救一度困扰公众。草案明确了侵权人和受益人的各自责任,同时也明确了见义勇为者依法不承担民事责任,有助于杜绝英雄流血又流泪的现象。
值得一提的是,民法典虽然对方方面面都做出了一些规定,但它仍为单行法留出了空间。比如,正在研究起草的《个人信息保护法》等,将对个人信息权益等做出更详细的规定。虚拟空间的个人隐私同样重要在昨天下午的审议上,全国人大代表邵志清表示,民法典草案中也有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
个人隐私问题,民法典要求不能进入、窥视他人的宾馆、住宅等物理空间,但在信息时代,很多行为不仅存在于物理空间,还存在于网络空间。将来,人们在虚拟空间里的时间可能比物理空间还要多,条款表述还不够完善。其次,民法典在列举个人信息时,举例了姓名、身份证号、电子邮件等。银行账户、网络账号同样重要,还有人们在网络空间里的行踪,也应该涉及。此外,他也指出,如何依法保护个人信息和适度开发利用的平衡点是非常重要的。比如出于防疫需要,客流数据信息的分享就是十分必需的。
(来源:《劳动报》,2020-5-25,第05版)